“还不如给封感谢信”
新京报:看到通知上的1元钱奖励是什么感觉?
任乐亮:我一开始觉得写错了。再一看大写,发现没错。当时就哭笑不得,心想还不如给我封感谢信。
新京报:奖励领了吗?
任乐亮:领什么呀!都不够车费的,去了还得赔几块钱。你说他们有钱寄特快专递,怎么没钱给我奖励?
新京报:你一开始觉得能有多少钱呢?
任乐亮:我从前看过一个传单,说举报有抽奖,最少也10元。
新京报:怎么想起来起诉呢?
任乐亮:我觉得很没面子,我请假的时候,老板觉得我是协助税务机关调查,所以还很支持我,结果只得了1元钱,很多人嘲笑我。
“如败诉再也不举报”
新京报:诉讼费什么的也花了不少钱吧?
任乐亮:加起来有一两百,我没请律师,但税务局请了,他们有钱请律师,也不给举报人多奖励一些!
新京报:你认为税务局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任乐亮:第一,他们只对我反映的一起情况进行处理,不开发票现象在电脑城很多,他们应都查处。第二,此前规定最低奖励额是10元,对我的奖励是不公平的。
新京报:一审败诉了,你怎么想?
任乐亮:法院宣判时说,税务局做法合法不合理,既然如此就该纠正不合理做法。我不服,会向中院上诉。
新京报:今后遇到类似事情还会举报吗?
任乐亮:如果中院判决我败诉,我就再也不举报了。 (记者孔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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