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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解读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没有参与就没有民主(2)

2011年09月27日 09:5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总体上说,实行依法执政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从而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更好地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记者:公众参与是现代公共管理的一个核心理念,也是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要求。《纲要》是如何体现公众参与理念的?

  贺安杰:公众参与意义重大,没有参与就没有民主。扩大公众参与,创新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贯穿在《纲要》的各个方面。

  一是《纲要》把公众参与作为法治湖南建设的基本原则。法治湖南建设的主体是全省人民。《纲要》规定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湖南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要使法治湖南的建设成为全省人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这是总体要求,也是出发点,也是重要原则。

  二是规定了公众参与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在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这两个大的内容当中,都有专门的条款规定了党委的决策程序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都规定了党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要实行公示、咨询论证、听证等程序,都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公众还可以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三是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公民可以就经济社会事务向立法机关、向政府提出立法建议。《纲要》规定,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都要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的情况、采纳或者没有采纳情况,要向社会说明理由。

  四是广泛参与行政执法。《纲要》规定了行政执法要实行公示制度,实行公众评议制度。

  五是扩大司法参与。《纲要》规定了要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制度和行风评议等,还规定要实行司法听证制度、群众旁听庭审制度等。

  六是参与监督。《纲要》规定了加强舆论监督,强调了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渎职行为,人民群众可以举报投诉。

  总之,公众参与贯穿在整个公共管理和法治建设的全过程中。

  记者:《纲要》在基本原则中提出要把坚持法治统一与探索地方特色结合起来,《纲要》在哪些方面具体体现了湖南的特色?

  贺安杰:在国家法治的基本框架内,在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立足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实际,《纲要》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湖南特色:

  第一,以程序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法治有程序问题、有实体问题,但现代法治更加注重通过程序来控权,实体的公正需要通过程序的公正予以保障和实现。特别是作为地方法治建设来说,通过程序建设来推动地方法治,是一条有效的途径。湖南近年来建设法治政府实践表明,通过程序公正来保障实体公正,是一条可行之路。

  《纲要》坚持将程序建设作为重要抓手,着力建立和健全完善公共权力运行的一系列程序规则,强化程序法治。比如《纲要》着力建立健全党委的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党委重大决策要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党委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同时,还对于完善地方立法的程序、加强司法规范化的程序规则建设、完善监督程序等等作了规定。程序建设是法治湖南建设的重点,也是一个重要的抓手。

  第二,以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作为重要着力点。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些年我省在法治建设中的实践,使我们亲身感受到无论是规范权力的运行,方便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有效预防和防止腐败,还是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民的服务,推进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扩大公开,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权力晒在阳光下,都是十分有效的措施。《纲要》把着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作为重点,这方面《纲要》都有很多具体的规定,还有不少是创新性的举措,并且强调要不断完善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三,以强化监督问责作为重要保障。法律的生命是责任,违法不究必然导致有法不依。《纲要》把监督问责体系的完备作为法治湖南建设的重要目标,强调以强化人大的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着力创新监督机制,全面推行问责制度,健全问责程序,推进问责的法治化。通过强化监督问责,使违法的行为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裁,使腐败行为得到及时的查处,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得到应有的追究。

  第四,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突破口。《纲要》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治湖南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在法治湖南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强调法治建设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纲要》特别强调要运用法治的方式来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特别强调要通过法治的手段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切的公平正义问题、最关心的社会治安问题,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治湖南建设所带来的成果。

  第五,以保障和推进科学发展作为根本任务。《纲要》把法治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把加强法治建设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协调发展,把法治建设贯穿和融汇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通过法治的引导、规范、促进、保障作用,推动和保障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着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第六,以法制创新来推动和保障我省的“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湖南山清水秀,生态环境良好,又是全国的“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纲要》注重用法制的手段、用法治的方式来推进“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强调要以法制创新为先导,来推动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强调要着力推进资源环境执法体制的改革,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对资源环境的司法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记者赵文明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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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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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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