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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借车醉驾撞倒老太 车主被判连带赔偿

2011年10月11日 09:55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月20日晚上10点多,黄强正在家中看电视,电视节目不吸引人,他打起了盹。迷糊中,一个浑身酒气的身影窜了进来,朝他打招呼,此人正是他的表弟廖立。廖立此行的目的是找表哥借摩托车一用。黄强眼也没睁,朝电视柜一指:“钥匙在柜子上,自己拿。”说完转头又睡去。不曾想,这一指竟将自己送上了法庭。

  当晚,廖立开着表哥的摩托车,在南建铁路口闯红灯,将一名老太太撞倒在地。撞人后,廖立自知自己行为严重,慌乱中,他选择了驾车逃跑。现场有人记下了摩托车牌,最终,廖立被经警察找到。经查,他属无证驾驶。

  老太太伤得不轻,4月28日,她一纸诉状,将肇事者廖立、车主黄强、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江南区法院,要求赔偿31707元。 法庭上,面对老太太的起诉,黄强显得很委屈。他辩称,车子并非他开,廖立醉酒逃逸也并非其唆使,故不应该承担责任。对此,廖立没有推脱,将全部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并要求承担全部赔偿。

  近日,江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黄强作为车主,对车辆负有管理的义务,其放任廖立无证且酒后驾驶车辆,应当对廖立驾驶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义务。

  法院认为,对于廖立表兄弟之间就内部责任分配达成的协议,只在双方之间产生效力,不能以此对抗第三人。法院一审判决,老太太可获赔偿23667元。廖立对超出保险赔偿限额的9927元承担赔偿责任,黄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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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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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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