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男子欲借假离婚逃避债务 弄假成真致人财两空

2011年10月17日 17:50 来源:拉萨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案情回顾

  2010年5月,刘某在某菜市场与李某合伙经营的商铺亏损,经清刘某尚欠李某2万元。刘某眼看着自己亏了一大笔,还要还李某的欠账2万元,整天愁眉不展,其朋友见状,为他出了“妙计”:跟妻子假离婚,就可逃掉这笔债了。

  在刘某的劝说下,其妻尹某与他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全部财产归尹某所有。几天后李某找到刘某要求偿还2万元时,却被告知因离婚全部家产归妻子所有,自己现在身无分文,无力偿还欠款。李某找到尹某要求还钱,尹某推说当时刘某在菜市场经营商铺并未经过她的同意,双方当时还吵了一架,约定刘某做生意盈与亏一概自己负责,与家人无关,且二人已经离婚,刘某在外欠债与尹某无关。

  李某无奈,便将刘某、尹某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还款。恰在此时,刘某家“后院”起火,已拿了离婚证的尹某与一位侯姓男子结了婚。刘某不甘心自己的妻子和财产就这样落空,便跑 到尹某新婚的家中闹事,撕毁了尹与侯的结婚证。

  最终,刘某逃债的非法企图落空了,人民法院判决:刘、尹以非法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财产处分协议无效,二人应当共同偿还原告2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由于刘某与尹某的离婚协议是二人自愿协商形成的,并按照相关规定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故二人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而尹某与侯某的结婚证才是合法有效的。

  检察官说法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也就是说,离婚时清偿债务以后剩余的财产,婚姻当事人才可以分割处分。因此,假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是无效的,仍然应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债务。

  据民政部门介绍,近年来为逃债而办假离婚的现象已不在少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原则上应对其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实行平均分割。而某些人在办理离婚时,却将全部财产留给一方,这些人中就有不少把离婚当作逃避债务的手段。

  在这里,检察官提醒也告诫所有家庭,不要投机取巧,抱侥幸心理,试图用假离婚来逃避债务,应该采取正当手段偿还债务。否则,不仅家庭有真正破裂的危险,财产权益也会受到损害,最后落个人财两空得不偿失,悔之莫及。(记者王超 通讯员陈莉 熊慧琳)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志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