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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农民18亩承包地被占 连续上访三年仍未解决(2)

2011年10月20日 04:53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形成解决方案,领导拍胸脯担保也没落实  

  山东省农业厅强力推动解决问题,丁坞镇政府开始改变不理不睬的态度,提出:地就不给了,镇政府今后每年按每亩200元标准给万连云补助。万连云说,这笔钱是镇里从扶贫救济款里出的,他不要。一位镇干部对记者说:“他还管这是什么钱?”

  2009年8月18日,省农业厅一位副厅长和几位处长、德州市有关局领导、乐陵市委王副书记及市里有关局领导、镇党政“一把手”、村干部,加上万连云,齐聚丁坞镇政府。经过长时间协商,万连云作出关键性的让步,同意政府提出的方案“2010年农历八月十五前,从杨荣芳承包的林地中划出18亩归万连云承包,在此之前,按每亩地200元标准予以补偿,共计柒仟贰佰元整”。该解决方案除了杨荣芳没到场外,各方都签了字。

  众人皆大欢喜,都认为解决了一件信访难案。  

  本来万连云就怀疑没有杨荣芳签字的方案的有效性,可各级领导都拍胸脯、做担保,万连云也就放心了。没想到开完会,镇政府找杨荣芳要地,却被顶了回来:“林地不能分,受合同保护。”此时,拍胸脯的领导都无影无踪了。

  市委书记接访承诺解决,却找不到人负责

  万连云继续上访。终于在2010年8月的一天接到镇政府信访接待员通知:明天8点前到镇政府,(乐陵)市委书记亲自接访。

  万连云如期到达,一看场面很大:来了5位市领导及各有关部门领导,还有镇党政全体领导。万连云讲,乐陵市委杨书记听了他的陈述后说,“你合法,有理,我代表市委市政府保证3到5天内给你办理。”

  但后来一直没有音信,万连云找镇信访接待员,得到的答复是:党委政府已出面给你办了。万连云纳闷:明明一切照旧,怎么硬说是“办了”呢?

  2010年12月下旬,乐陵市委办公室谭副主任由镇领导陪同,在村支书家接待万连云。谭副主任说的话让万连云很感动:“农业厅厅长给市委书记写信催办,我代表市委市政府一定公正处理,你那18亩地村里怎么拿走的就怎么还给你,钱也如数给你,你有什么意见?”万连云说没意见;谭又问村支书,村支书也说没任何意见。谭说:“今天咱们三家说话算数,不能有任何反悔。”

  4天后,谭副主任和万连云见到了丁坞镇党委马书记,马书记与万连云大吵,说万连云到农业厅告了他的状,谭赶快把两人分开。

  今年初,万连云找谭副主任问结果,谭说自己调到别的乡工作,不管这事了。

  镇政府能解决的问题,推到法院也不给立案

  省农业厅见问题久拖不决,便建议丁坞镇政府依据国家政策法规,终止履行《承包土地合同》。2010年12月7日,镇政府向杨氏姐弟发出了终止履行《承包土地合同》的意见。2011年2月,杨荣芳将镇政府告上法院,6月又撤诉了。

  按常理,杨荣芳撤诉了,镇政府就应该按意见里写的“对该合同涉及的承包地重新发包”,事情不就解决了吗?可是丁坞镇镇长对记者说,杨荣芳撤诉后,镇政府马上又将她告上法院,“我们走法律程序”。

  记者在乐陵采访,见到的各部门干部都说,此事进入司法程序了,我们无权过问。

  记者返回北京后接到万连云的电话,他说:“我找市信访局王局长问结果,王局长说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信现在就给镇马书记打电话。王局长叫来法院的张庭长接马书记电话,两人在电话里吵了起来,书记说我已把材料送到你那里了,庭长说你送来我也没立案。”

  有法律工作者认为,西梁村委会与杨荣芳姐弟签订的合同已被省农业厅认定不合法,又没经过公证,镇政府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宣布合同无效,把地还给农民。不这么做的根本原因是领导不愿意碰硬、怕得罪人,就推到法院,想让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也踢起了皮球。本报记者 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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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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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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