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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女电脑合成艳照敲诈百万未遂 获刑四年半

2011年10月21日 13:5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几名湖南籍男女为谋钱财,利用电脑合成的色情图片广泛撒网欲“捞钱”,结果却落入恢恢法网。昨日,记者从禅城检察院获悉,禅城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对被告人赵某才、李某等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经查明,3名被告人均是湖南同乡,初中文化,无业,年龄在22至26岁之间。今年2月初,几人经商议,决定利用电脑合成的色情照片敲诈他人财物。赵某才供认,他们一边将在网上搜索到的企业老总、政府官员或医院负责人等的信息整理出来,作为敲诈对象;一边查询被害人的相关照片,由李某用电脑合成色情相片。赵某才的堂嫂贺某(另案处理)则负责将从网上搜来的勒索信抄写数份,和色情相片放在一起,由赵某才等从湖南以快递方式寄出。据悉,几名被告人制作的300多封勒索信被以每周一次的频率先后寄往广东、上海、贵州等地。

  2011年4月,佛山禅城的叶某、广州的黄某和张某等三名被害人均收到了形式雷同的勒索信并报案。被害人张某称,当时自己正上班,收到写着其名字的特快专递,发现内有一张一男一女在室内床上的裸体合照,一张没有书写内容的明信片,以及一张手工书写无署名的勒索信件。声称张某从事了与其身份不符的事情,要求他于三天内汇款8万元到相关账户内,否则便将裸照传到媒体及其上级手上。被害人叶某、黄某也被以相同理由分别勒索人民币50万元。4月27日,警方将被告人赵某才等抓获归案。

  禅城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某才等人无视国家法律,敲诈勒索他人人民币10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赵某才等人分工合作,着手实施犯罪,由于被害人未将钱款汇入账户且及时报警,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记者/夏小荔 通讯员/韩文华 禅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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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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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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