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职校男生拔刀自卫伤人被法院禁入娱乐场所

2011年10月23日 06:22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职校学生小王被女友的表哥误踢出QQ群后,火冒三丈,大声质问。表哥很是不快,便和朋友等人一起教训他。小王原本势单力薄,可他拔刀伤人,防卫过当。近日,巴南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王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7月18日,小王正在家中上网,屏幕上弹出提示,显示他的女友肖某把他从自己的QQ群中删除了。小王年轻气盛,便打电话质问女友。女友说是表哥小张和同学在玩电脑。

  小王质问小张,为什么要动别人的QQ,两人在电话中争执起来。

  当天,小张家里有聚会,小张便向朋友们讲述了与小王争执的事,提出把小王约出来,叫他赔礼道歉。

  同行的人中也有认识小王的,遂编造了过生日约小王来耍的借口,把小王骗到了李家沱。

  两人一见面,又为当天发生的事情争执并动起手来。小张的兄弟、朋友中的八人即刻冲上来围住小王,拳打脚踢把他打倒在地。

  由于对方人多势众,小王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向这群打他的人乱挥。不久,有人大声叫喊“被刀刺伤了”,这群人才停止打斗。此时,已有两人被小王刺伤腹部,一人被刺伤腿部,小王还刺伤了自己的腿。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小王在防卫过程中,其行为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他人重大伤害,属于防卫过当。

  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王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同时,法院还禁止小王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禁止接触被害人。禁止期限为一年。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叶露 毛宏敏

  高二女生宿舍行窃

  检察院要求她义务劳动

  重庆晚报讯 涪陵一个高二女生,在姐姐的学校玩耍时,进入4间宿舍行窃,获赃1000余元及两部价值600元的手机。昨天,涪陵区检察院公布,他们对该 女生作出社会调查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即在5个月的考察期内,每月到敬老院参加两次公益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其他公益活动,还要定期汇报。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罗彬 通讯员 苏勇 实习生 华莎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