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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余名在逃贪官落网 仍有百余人在逃

2011年11月16日 15:2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浙江省三门县检察院的规劝下,因挪用公款潜逃6年多的三门县六敖镇卫生院会计林彩红11月10日向该院投案自首。这是浙江省“清网行动”开展以来落网的又一名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据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王正林介绍,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防逃追逃工作,缉拿归案了一批涉案金额大、负案在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追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尤其是今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来,浙江检察机关追逃成效明显提高。

  据初步统计,“清网行动”至今浙江省已有20余名在逃贪官落网,仅温州、丽水两地,从5月至今,检察机关就抓捕归案5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另有9名在逃人员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此外,还有3名潜逃国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也准备近期回国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但是,目前浙江省检察机关备案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潜逃(包括潜逃境外)人员仍有百余人,追逃任务依然艰巨。”王正林坦言。

  据王正林介绍,今年9月,浙江被中央确定为全国10个开展省级防逃追逃协调机制试点工作的省份之一。10月下旬,浙江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召开了“全省防逃追逃协调机制试点工作”部署会议,提出了下一步防逃追逃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近日,浙江省检察院专门部署新一轮追逃工作,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及时全面地清理本地区本院的在逃人员基本情况和信息、落实专人负责制度、确定追逃抓捕的重点对象、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密切协作,结合公安机关的“清网行动”,通过上网追逃等形式,积极开展对仍然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抓捕行动。同时,敦促在逃人员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浙江省检察院还要求,各地在查办案件中要着力增强防逃意识,加强防逃机制和工作策略的分析研判,建立防逃的长效工作机制。 (裘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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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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