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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面调整相关标准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2011年11月17日 22: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上海11月17日电(记者 陈静)记者今日获悉,经过半年多的调研、论证、协商,上海新近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援助相关标准,此间更多困难民众将受惠于法律援助。有权威人士预测,全年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将增长30%-50%。

  据悉,法律援助是国家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其服务的对象是社会贫弱群体,援助的事项涉及民生问题。上海于2001年率先将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列入当年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十年来,申城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平均每年递增17.89%,2010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案件总数达12273件。此外,上海法律援助机构每年还免费接待法律咨询9万余人次,“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接答咨询16万余次。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民众维护权益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成为上海相关部门工作目标之一。

  上海市政府于今年10月28日正式发文,颁布了新修订的法律援助相关标准,其中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申城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现行法律规定的10项事项的基础上,将劳动用工纠纷、医患纠纷和食用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等目前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也纳入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此外,记者了解到,根据法律援助相关法律规定,上海市司法局、市财政局于今年9月15日联合发文,对此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进行了较大幅度上调。业内人士表示,这对提高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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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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