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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偷手机被打重伤次日溺亡 4嫌犯被公诉

2011年11月19日 15:02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名“90后”发现手机被盗后,表面上欲联系偷手机者用现金换回,暗地里则叫上了3个朋友一起到河涌边“教训”对方、将其暴打一顿后离去,不料次日被打者溺死河涌。18日上午,参与殴打的4名男子被控故意伤害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其中三人为“90后”。

  今年3月1日下午,在一家煤气站打工的杨某在修车时,把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上,当他回到座位上时却发现手机不见了。他随后用电话拨打自己的手机号,并与偷手机者徐某(受害人)说好用2000元现金换回手机和手机卡。电话中,杨涛还说自己正在上班,叫一名女子送钱过去。

  煤气站的女会计王某依杨某的要求,按徐某的电话指示,来到白云区花园路顺景大排档所在的路口,因她身上实际并没带钱,所以就拿出一张纸,上面用砖头压住,放在一辆面包车的后面。当徐某来到现场拿钱时,杨某带着梁剑平及魏某帅冲上前去,将徐某抓住并用拳头殴打,稍后弓某波也开着摩托车赶到现场。随后,杨某等人用面包车将徐某带至白云区一废品回收仓库中询问手机下落。拿回手机、殴打完徐某后,几人仍不解气,又将徐某带至附近苹果大厦斜对面的河涌边用拳脚、石头、电线等继续殴打。

  在第二天上午,民警却在河涌边发现了徐某的尸体。经法医鉴定,徐某系被他人用条状钝物等钝器打击全身多处,造成创伤性失血休克,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合并溺水死亡。

  公诉人称,由于溺水部分案情没有相关证据佐证,公诉人也仅对杨某等人提起了故意伤害罪的起诉,并未起诉故意杀人罪。对于4名被告主动投案自首的情节,公诉人已经确认。

  据悉,4名被告中,杨某、梁某平、魏某帅均为“90后”,最为年长的弓某波也仅为24岁。(董柳、刘卓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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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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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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