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崇左11月30日电 (韦梦香 王刚)广西崇左市龙州县一男子在商场抽烟时,被消防官兵发现并制止,该男子随后被移送当地拘留所行政拘留一天。
龙州县消防部门介绍,11月29日上午,龙州县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在龙州县综合商场禁烟区内排查火灾隐患时,发现男子马某在商场二层经营服装的摊位前“喷云吐雾”。消防大队监督员立即上前制止,并拍照取证,随后传唤其到龙州县消防大队内进行调查。
经过充分地调查取证,马某对自己在禁烟市场内吸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为教育其本人和市场内的人员,提高市场的安全系数,龙州县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经报请龙州县公安局批准,决定给予马某行政拘留1天的处罚。
目前,马某已被移送龙州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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