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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借讨水喝强奸隔壁老乡妻子

2011年12月01日 12:28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他们二人借口“讨水喝”,合伙轮奸了老乡的妻子。不过,第二个进屋强奸的杨某在作案时,发现床上有一个未满一岁的婴儿,羞愧之下,他自行离开现场。

  昨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第一个进屋强奸的向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而一起参与轮奸的杨某目前也已落网,但还未被起诉到法院。

  借口讨水喝骗开门

  这两名强奸犯和受害者的老公是同乡,他们都来自贵州省偏僻的农村,都在厦门打工。杨某供述,2010年6月23日夜里,他和同伙向某喝酒后,回到向某位于思明区前埔南社区的租住处。经过隔壁101室时,看见一女子单独一人在室内睡觉。后来,向某对杨某说,想“搞”那名女子。杨某也起了色心,当即表示同意。

  案发当天,受害者夏小姐的丈夫出差,不在厦门。于是,他们二人等到第二天凌晨,跑到夏小姐屋外敲窗。

  凌晨1点多时,突然听到有人敲窗,被吵醒的夏小姐很警惕,“是谁?”刚开始,她不敢轻易开门。但是,当她听到是隔壁的老乡向某,要向她讨水喝后,她放松了警惕,打开房门。

  宝宝让色狼羞愧离场

  向某入室喝水后,突然将夏小姐按压在床上。夏小姐当时尽力推拒,但是,向某还是强行脱掉她裤子,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杨某说,同伙向某在实施强奸时,他还站在窗外观看。后来,他自己也进入101室,脱去裤子,压到了夏小姐身上。但是,正当他要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时,他中途停了下来。“我发现床上还睡着一个婴儿。”当时,他心中觉得羞愧,就起身离开了。等到向某和杨某离开后,夏小姐赶紧拨打了老公的电话,哭着向他讲述了一切。当天一早,她老公赶回厦门,并报了警。

  事后,向某已经逃离住处,直至2011年5月23日,向某因涉嫌抢夺在广东省江门市被抓,并被发现系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人员。

  近日,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向某伙同他人强行轮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海峡导报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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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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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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