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母亲常年溺爱女儿 不堪辱骂失手将其捂死(图)

2011年12月09日 07:2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母亲常年溺爱女儿不堪辱骂失手将其捂死(图)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被绊倒后女儿恶毒咒骂妈妈 为制止辱骂母亲失手杀女昨受审

  女儿才上初中时,母亲就为女儿办了银行卡。到案发前,年仅16岁的小雯便拥有了四张银行卡;如果不给钱,她就打父母,威胁两夫妻;母亲每月还会定期给女儿1700元的“补品钱”,但是,每月才过20多天,小雯就又要向母亲要钱;小雯发脾气,曾三次点火烧家里的床垫;案发前几天,小雯还与父亲发生过争吵,动手扇了父亲几个耳光;与母亲吵架竟索要“道歉费”……

  女儿有如此多的劣迹,父母的教育在孩子的成长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

  一位在丈夫眼中“爱丈夫、爱孩子甚于爱自己”的母亲,因未能满足女儿不合理要求,遭到女儿殴打辱骂,打斗中她亲手将16岁的独生女儿捂死,酿成家庭悲剧。昨日,这位母亲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过堂受审。

  母亲被控故意伤害罪

  昨日上午10时,年仅41岁的被告人谢君(化名)戴着头套被押上荔湾区法院第一法庭。当法警揭下头套,谢君露出花白的头发。见此情形,谢君的丈夫和三个男性亲属禁不住默默以手拭泪。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指控称,2011年8月18日20时许,谢君在位于荔湾区陈岗路的家中,因女儿小雯要求她拿出5900元用于购买苹果电脑的问题,与女儿发生争执,进而相互打斗。后谢君用脚绊倒小雯,致使小雯倒地且面部紧贴地上的一个方形枕头,谢君即坐在小雯背上,并用手按住小雯头部使其无法出声,致使小雯窒息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谢君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等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公诉人建议法院对谢君在3至10年之间判刑。

  荒谬要求引母女大战

  今年8月17日晚,母女之间又爆发了一次争吵。谢君说,女儿的学校要办羊城通,需要去照相馆照相。但女儿却要求谢君把照相师傅请到家里来。“我怎么可能把师傅请到家里来呢?”因为未能满足女儿的要求,这天晚上,母女俩吵了3个小时,女儿还把菜刀拿出来威胁母亲。

  8月18日晚上,谢君准备出门时,小雯回来了。小雯要求母亲给她买苹果电脑,还要赔偿她5900元。“她说,头晚吵了三个小时架,耽误了她的时间,要赔900元。另外,因为我说查过她账户还有6300元,她觉得我查账户没有经过她同意,要我赔偿5000元‘道歉费’。”

  谢君答应了女儿买苹果电脑的要求,但拒绝给女儿5900元的“赔偿费”。“你今天说5900,明天又要19000,我哪里有那么多钱?”遭到拒绝后,小雯很不满,踢了母亲一脚,又伸出手准备扇母亲耳光。谢君伸出手顺势一拦,却不小心将女儿的裙子扯烂。

  小雯盛怒,转身便去拿昨晚吵架时放在茶几上的菜刀。打斗中,谢君用脚将女儿绊倒在地。小雯倒地时面部刚好埋在她之前扔在地上的一个方形抱枕上,面朝下趴着。此时,小雯依然用下流恶毒的语言咒骂谢君。

  “她手里拿着菜刀,还在骂我。”谢君说,她为了阻止女儿咒骂,便坐到女儿背上,用手按住女儿头部使其无法出声。摁了几分钟后,小雯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没了声音。谢君发现后马上放手,拨打110和120。

  “看到女儿没说话,我要死的心都有……”谢君掩面痛哭:“我并不是要杀女儿,只是为了阻止女儿的辱骂和殴打。如果知道会这样,我宁愿自己去死……”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吴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