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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撞死老太称百万摆不平给千万 评论称其反法治

2011年12月13日 15:46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网帖曝出江西省萍乡市一名处长醉驾撞倒一位老太,不仅没有及时把伤者送医,反而下车殴打伤者和制止他行为的路人,并叫嚣“一百万摆不平给一千万”,伤者最终不幸身亡。据调查,醉驾司机为萍乡市安源区城郊管委会山下管理处处长石正启,目前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12月11日钱江晚报)

  近年来,官场和社会上的摆平事件盛行。不管遇到什么样的“麻烦事”,小到孩子上学,大到强奸杀人,一些人首先想到的就是用权、钱甚至是暴力来摆平一切。

  所谓“摆平”,即把事情控制好、稳定好,其关键点落在“平”上,意即使当事双方不再有意见分歧或利益争议,事端得到平息,至于如何“摆”、用什么手段、方法、措施倒显得不太重要。在法制和规则尚未得到严格恪守的社会里,“摆平”是一种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的办事哲学,人们习惯于“去摆平别人”或是“被别人摆平”。

  然而,摆平虽然可以带来短暂的平静与和谐,但时间一长其隐患就会开始暴露,后遗症也会开始发作,往往会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比如某官员通过钱摆平了纪委等监督部门,就为他贪赃枉法提供了有力的后盾;而一些地方政府搞“花钱息访”、“花钱买稳定”,却忽视信访背后问题的真正解决,也势必可能导致矛盾激化或升级。

  这就是说,“摆平”作为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敷衍应付方式,不仅仅体现在方法上的简单粗暴、急功近利、回避矛盾,也反映在落实过程中的短视和不负责任,进而伤害社会公平正义。试想,如果仅仅是官员的一个电话,富人的一沓钱币,或者几个流氓的拳脚就能解决问题,谁还会把法律放在眼里,把规则放在眼里,把生命放在眼里?

  显然,摆平是一种反法治现象,不利于社会长治久安。因为它遵循的从来都是权力至上、金钱万能和暴力说话,而对法律和规则视而不见,甚至是明目张胆地践踏法律和规则。摆平的盛行,不仅没能解决问题,还可能掩盖问题,使问题进一步错综复杂化,其结果是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还会动摇法律的权威,损害干群关系和政府形象。

  毫无疑问,我们要彻底扫除“用钱权摆平一切”的办事思维,以正人们的视听、规范人们的行为。一方面是要大力弘扬那些不为金钱所动、坚持秉公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让人们以摆平为耻;另一方面则是要规范公权力的运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以合理的程序和透明的操作铲除摆平赖以生存的土壤,从源头上杜绝摆平的可能性。(羽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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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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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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