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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寄养孤儿面临“骨肉分离” 专家吁政策升级(2)

2011年12月23日 09:03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最好的“归宿” 遗弃的孩子难得有个“家”

  17日上午9点40分,记者赶到栖霞靖安街道寄养儿童指导站——这是南京市儿童福利院设在当地的一个常驻机构,专门管理当地寄养儿童的事务。

  据相关报道: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条件再好,毕竟人手少,难以顾及每个孩子的需求。以南京市为例,全年收养500多名孤儿,多半住在福利院,其余都寄养在社会家庭。福利院负责筛选有爱心、有能力的寄养家庭,并根据国家规定,支付每个孩子每月700元的生活费;孩子的医疗教育等费用,也由福利院结算。

  8位年龄在12岁上下的孤儿正在一楼教室上语文课。“面对这些孩子,你会发现寄养对他们来说是何其的重要。”一位家长说。

  孩子们的教材是一二年级的语文课外读物,他们读得很认真。看上去,这批孩子与正常儿童差异不大。福利院派驻在此的徐老师放下课本,请孩子们站起来问候记者,眼前的一幕让人目瞪口呆:孩子们有的张开嘴巴发不出声音,有的站了几秒钟就快倒在地上,有的双手外翻没有握力,有的满头白发双眼无法睁开……

  患白化病的秦少白,在几个孩子中智力较好,他能叫出妈妈的名字。44岁的“妈妈”周女士,刚在门口出现,他就揣着书包要“下课”。

  “少白是2002年7月23日到我家里的,记得这个日子。”周女士说,她自己有一个女儿,少白刚进来时,女儿还在读小学,两个孩子见了面就像亲姐弟。

  12岁的孔龙在人群里稍显沉默,因为他几乎不能走。下课后,“爸爸”来接他,寒风中“爸爸”想拿过背在他身后的书包,懂事的孔龙拒绝了——他慢慢爬到爸爸的摩托车上,然后一点一点往后挪,挪到后面位上时已满头是汗。50多岁的爸爸小心翼翼地发动车子,父子俩像一对树袋熊紧紧抱着回家。

  显然,“家庭寄养”可以解决孩子们家的需要,对于他们的成长,有百利而无一害。对这些孩子而言,家才是他们最好的归宿。

  残酷的现实 每一次结缘都注定要分离

  “阿猫阿狗在一起久了,都有感情,何况人了!”刘贵绒对本报记者说。从2002年起,她先后“收养”了5个孤儿,到现在家中还有两个孩子。

  5岁的男孩叫小宇,小家伙是去年来到家中的,孩子患有脑瘫,腿上做过几次手术。刚到家中时,小男孩“瘦得一塌糊涂,站不起身,也不会说话”,刘贵绒看得心疼。于是天天给孩子蒸鸡蛋、补充各种营养品。一个月后,小宇便会叫“爸爸”、“妈妈”了,并很快学会了说话。最近,小男孩也学会走路。

  今年6月份时,刘贵绒要照顾坐月子的媳妇,于是把小宇送到了朋友家中帮忙照看。一个月后,刘贵绒和丈夫去接小宇,正在玩耍的小宇突然瞥见了“爸爸”、“妈妈”,推着支撑的小车子(小宇平时依靠它走路),孩子冲到妈妈面前,左抱右搂:“妈妈,你再不要送我走,今后我给你买桂圆和粑粑吃!”

  搂着小宇,刘贵绒满面泪流。直到今日,给本报记者讲述这一幕时,刘贵绒还是忍不住擦眼泪。她说,“收养”这些小孩,最难舍的就是分开的时候。

  近年来,在南京远郊长江边上的这个小镇,类似的故事一再上演。充满善心的“寄养”,让当地充盈着爱意;而一次次分离,又让这样的故事显得不那么“圆满”。据统计,近年来,先后有两百多位孤儿在这里找到了“新家”,至今尚有103个孤儿生活在这里。但其中,几十位小孩又经由此地离开,他们被涉外的家庭领养。

  记者手记

  愿14岁不再是“上限”

  按照寄养规定,对于这些孤儿,寄养家庭有优先领养权。但现实是,这些家庭大多有一个甚至是几个小孩,基本上都无领养孩子的意愿。而寄养模式之所以能够成功,这除了福利院每月能提供一定的费用外,更关键的是,孩子的医疗、教育都由国家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孩子基本上都是重度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如果没有国家承担,巨额的治疗和康复费用远非一个普通家庭能承担。

  然而,14岁是寄养模式的“大限”。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孤儿一旦到了14岁,他就不得不告别这种寄养模式,回到社会福利院中。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起起“分离事件”在栖霞靖安街道上演,甚至差点让这一模式走向终点——考虑到最终的分离会给孩子和寄养家庭带来痛苦,南京市儿童福利院一度考虑不再继续这样的模式。但终究考虑到,对于那些被遗弃的孩子而言,家庭才是他成长最好的环境,是故才将“家庭寄养”项目继续下来。“我们评判这件事唯一的标准就是是否有利于孩子”,该院一位领导说。

  对于14岁这样的“门槛”,南京市儿童福利院相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也在考虑是否能把14岁的寄养年限延长到18岁,因为孩子到了18岁之后,各方面心智都已成熟,而寄养家庭也会更理性地看待分离,但很显然在坚硬的制度面前,这四年的延续,不是一个福利院甚至某个部门能够决定的。

  2010年10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会议,会议指出,要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还明确了“家庭寄养”是孤残儿童的一种养育模式。

  据此,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应当更改相关规定或出台一些保障政策,鼓励由寄养家庭永久收养这些孩子,让家庭寄养走得更远。(记者 董婉愉 谷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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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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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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