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女子怀孕八个月后家人才发觉。最终,在家人的盘问下,才知道是本村的一名男子“欺负”了智障女。近日,这名男子因犯强奸罪被庐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的处罚。
鲍某某,1969年出生,小学文化程度,是一个农民,家住庐江县罗河镇。2010年农历五月份,鲍某某在村中闲逛,当逛至本村智障女李某某家门口,见衣着单薄的李某某一人在家中做饭,便萌生歹念,潜入李某某家中,将其诱骗至该村村部后的小树林,与之发生关系。
2011年正月初二,当被害人亲属上门拜年时,见李某某身体臃肿,似乎有点不对劲,李某某父母随即便带李某某到医院检查,才知李某某已怀孕近8个月,在其父母一再追问下,该女才吞吞吐吐地说出是鲍某某所为。后李某某在庐江县中医院引产。2011年3月7日,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对被害人李某某进行了司法鉴定,诊断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法定能力为无性自我防卫能力。
案发后,被告人鲍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近日,庐江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鲍某某明知被害人李某某有精神障碍,而与其发生关系,造成了被害人怀孕乃至引产,其已构成强奸罪,且属于法律规定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鉴于被告人鲍某某案发后投案自首,遂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的处罚。(记者 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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