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页的专业立法研究报告
相对控烟条例的研究,住房保障立法研究几乎是在空白的基础上开始。
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学分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彭萍表示,他们这个课题组由法学专家、房地产实务专家、律师、行政主管部门研究者等十多人组成,耗时半年多,最终提交给人大常委会的研究报告厚达349页。
课题组选取多个地方调研,包括深圳、广州、上海和重庆。
1月6日,彭萍表示,最终课题组并未对北京是否要对基本住房保障进行立法提出建议,而是对立与不立法的利弊作出分析。
彭萍说,住房保障在国家层面尚未立法的前提下,北京若立法,在立法技术上要有高度的前瞻性,如果以后国家立法出来,两者冲突比较大的话,会有较大影响。同时,立法会对政府行为规制,可能政府还会有抵触。
在张引看来,彭萍他们所作的研究,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人大常委会,都很难做到。
北京去年开展的三个法规预案研究项目,控烟条例由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负责、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由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学会负责、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条例由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负责。
张引认为,受委托的三个学术机构有较好的学术资源和智力资源,研究为立法质量打下牢固基础,未来若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形成的草案则是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出来的,而不单是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匆忙做出的。
立法不再仅体现政府意志
北京市人大推行的法规预案研究制度,在法规起草环节,会以研究为蓝本,维护公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规范权力运作等理念就已植入进去,“有效避免部门立法和部门利益。”
张引说,立法不是完全为了方便行政管理,也要体现怎么站在民众角度,维护民众的权益,规范政府权力运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张引表示,过去立法一般是政府部门起草,一旦形成草案后,架构再改就很难,“再好的法也有部门的痕迹,现在实行这个制度,就是希望通过多方机制解决这个问题。”
立法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律化,这都是学术界和人大代表长期批评的一种立法现象。
张引坦言,以前光说要克服部门立法,但没有多大用,“起草机制放在这儿,不知不觉部门的想法就进来了,现在通过专家学者、项目组、多方单位都进来,部门利益得到最大的压缩。”
但这并不意味着立法就抛开了政府部门,张引表示,立法仍要发挥政府的基础性作用,研究提供了一个基础,但是否和实际一致,还需要政府继续研究论证。
应松年和彭萍都表示,课题组在调研时,也会充分听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但课题组是中立的研究机构,不会受部门意见的左右。
创新背后的理念转变
立法机制创新,在控烟条例研究中得到体现。
一方面现有控烟法规规定了检查员制度,并赋予罚款权利;另一方面控烟的体制和机制不顺,实际上“看不到检查员”。
“爱卫会控烟的人,只有半个人”,应松年解释,这一个人除了做控烟还做别的事。
应松年说,控烟是个公众的问题,只能采取公共治理的办法。检查员的任务是劝阻,而不是处罚。
去年12月31日,张引说,控烟条例的预案研究课题组认为,控烟条例立法理念要做一些调整,过去控烟只讲为了公众健康,公共场所不能吸烟;但吸烟者对此反驳说,吸烟是他的自由,法律不能限制公民自由。
现在课题组研究强调,应厘清吸烟妨碍他人健康与公民自由之间的关系,首先在宪法的框架内,把公民权利的理念搞清楚。
另外,治理模式也应摆脱现行的行政治理模式,而是采取公共治理模式,全社会参与控烟工作。
张引表示,过去单纯由执法人员处罚吸烟者,现在研究强调公共治理,由经营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如果不积极履行劝阻义务,则处罚管理者,“这也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如果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问题能解决很多。”
类似控烟这种问题,还有养犬和燃放烟花爆竹,应松年戏称为“烟狗炮”,都面临行政管理模式下的治理困境,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调整固有的行政管理思维,转为寻求公共治理。
三个已经结题的研究项目今后何去何从?张引表示,将对立法的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目前设想的程序是,如果可以立法,就向市委汇报,经同意后列入立法议程,把研究成果转给政府相关部门,由政府部门继续工作。(杨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