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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副区长染指土地置换受贿3300万港币判死缓

2012年01月10日 08:4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我如今只有两个奢望:一是求得自由之身,只要能看到蓝天绿地,回乡下种地都幸福。二是求得后悔之药,补救过去的罪过。那些非法所得就像一颗炸弹,把自己炸毁了,也把已经得到的、应当拥有的,全都炸没了。”

  ——钟新明忏悔之言

  □反腐记录

  去年年底,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常委、常务副区长钟新明因染指一块土地置换,受贿3300万港币,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钟新明究竟是怎样落马的?近日,《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办案部门,了解到该案办理的曲折过程。

  “慷慨帮忙”换来土地开发权

  2010年8月25日,钟新明受贿案的犯罪线索由深圳市纪委移送市检察院。

  经查,2007年,深圳市对龙岗区体育新城范围内的16.82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重新规划。黄阁坑村地处体育新城范围内,多处土地和建筑物面临征收、补偿、安置、开发等问题。深圳市检察院办案组查明,钟新明利用常务副区长和体育新城土地整备安置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的职权,给予黄阁坑村诸多帮忙和关照:黄阁坑村两块工业用地,被违反规定等面积置换为商住用地,并被安排进体育新城;一块商住用地被调换到更好的位置;黄阁坑村原办公大楼没有任何报建、审批、备案手续,理应按违章建筑处理,也被违规等面积置换到体育新城中,并多补偿了临时安置补助费。

  正是由于钟新明“慷慨帮忙”,黄阁坑村才在开发土地问题上“一切听从钟新明的安排”,“钟新明用自己的职权便利为黄阁坑村谋取利益,换来了该村的土地开发权”。办案组检察官一针见血地指出。

  抽丝剥茧破解“天书”

  查清钟新明与黄阁坑村的利益交换,并不容易。

  2010年的体育新城所在的土地上,宅基地和工业用地交错,已开发、未开发的土地混杂,有的地块规划多次修改,不少建筑物和道路已经不复存在,只能从大量的图纸和会议纪要中追溯其变化。

  为弄清土地置换情况,办案人员精心制作了一张以黄阁坑村为重点的体育新城土地征收安置变迁图,几十个地块以颜色区分、用箭头标识、附注以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黄阁坑村每块地的宗号、范围、面积、性质、原先的位置、按政策置换折算后的面积、应安置的位置、现在所在的位置、安置的时间、面积,尽在图中。此外,还详细了解了附近的龙口村、红旗村同等地块的安置情况,作为参照系。

  检察官告诉记者:“土地问题太复杂了,涉及到多个村委、多个安置区、多种折算标准以及包括违法建筑在内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那些地块多次调整变动的图纸简直像天书,会议纪要多到让人眼花缭乱,但是经过反复调查,仔细比较,我们最终厘清了这些地块安置情况的来龙去脉,并从中发现了重大问题。”

  涉案的这块面积约9000平方米的土地,钟新明原本打算交给自己弟弟钟伟明开发,并以“领导的朋友”想开发这块地作为幌子。后来开发商吴伟光找到钟新明,要求开发这块地,经过讨价还价,确定了3300万港币的好处费。钟新明告知黄阁坑村委会,该地块确定由吴伟光来开发。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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