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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生产安全不缺乏大举措 防范小敌更重要

2012年01月10日 11:5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0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权威发布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在保障安全生产上,各地拿出的举措各不相同。

  安全生产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稍一疏忽就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恶果。在这个方面,各地拿出的相关举措并不少。比如,山西省设立了一个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煤矿事故灾难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指挥部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指挥,成员包括25个厅局的分管领导。煤炭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告煤炭管理部门或国有煤炭集团公司,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同时,也设定了事故应急救援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北京市开设了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市民拨打电话举报,经查实将获得200至2000元奖励,举报重大事故奖金不设上限。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须在10天内办结举报投诉,并答复举报人。同时,举报电话也接受非实名的举报,可以说也给一些举报人解除了后顾之忧。

  上海则是在源头管理采取比较严格的措施,发布了《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上下了力度。对于城市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和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也有所加强。尤其是在今年四月接连发生两起设备检修过程中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而酿成火灾事故之后,上海是对全市的消防单位进行了检查和自查。

  事实上,从不缺乏大的举措,但更重要的是对安全生产中的“小敌”进行管理和防范。有观点表示,安全生产的小敌更不可小觑,比如防明火的同时也要警惕小烟头不可以“随手扔”,因为这足以引发仓库火灾、森林火灾之类的事故发生。此外,在于安全生产背后的钱权交易,更必须拿出力度,严肃的处理。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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