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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打官司夺回儿子抚养权 鉴定方知其非亲生

2012年01月11日 10:21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男子打官司夺回儿子抚养权鉴定方知其非亲生
重庆商报图形 徐侨唯 制(图片来源:华龙网)

  一对离异夫妻为了争夺儿子的抚养权,闹上法庭。前妻杨玉为了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竟语出惊人:“儿子黄旭并非前夫黄华亲生”。后经亲子鉴定,4岁的儿子果然不是前夫的。昨天,记者从(重庆)市三中院了解到,最后经法官调解,孩子随母亲生活,前夫不需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前妻偷偷带走儿子

  据了解,2007年,南川区“80后”女子杨玉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30多岁的巴南区男子黄华。不久,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并走进婚姻殿堂。

  婚后一段时间,两人曾经很恩爱。2008年4月,杨玉生下儿子黄旭。儿子出生后,两人就经常为琐事发生争执。2009年8月,两人协议离婚。双方协议约定,由黄华抚养儿子黄旭,杨玉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2010年4月,杨玉在探视儿子黄旭时,将其悄悄带走,后送儿子黄旭上了幼儿园。

  男子打官司夺回儿子抚养权

  为了争夺儿子的抚养权,双方发生激烈争执。黄华因为见不到儿子,于2011年7月,将前妻告上了法院,请求法官判令杨玉按双方离婚时的协议,将孩子交给他抚养。

  南川区法院一审认为,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了协议,应当遵照该协议履行义务。杨玉在探视孩子的过程中,私自将孩子带走的行为,有失妥当。杨玉在没充分证据证明黄华没有抚养能力或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下,主张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法院不予支持。不过,鉴于孩子年幼,且已随母亲生活了一年多并在幼儿园上学,为了让孩子的生活相对稳定,可考虑让孩子在其母亲身边完成幼儿园阶段的学习和生活。

  于是,法院根据双方离婚时签下的抚养约定,判决将黄旭交给黄华抚养。

  亲子鉴定:孩子不是他的

  一审宣判后,杨玉、黄华均不服,上诉到市三中院。“儿子不是你的。”二审期间,杨玉突然提出,黄华并不是黄旭的亲生父亲,并申请进行亲子鉴定。黄华也想弄清楚,儿子是不是亲生,表示愿意配合。

  经市三中院准许,当事双方自行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孩子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让黄华大吃一惊,黄华与黄旭间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上月底,经市三中院法官主持调解,杨玉与前夫达成协议:黄旭随母亲杨玉生活,黄华不支付杨玉子女抚养费。一场变更抚养权纠纷案,就此画上了句号(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律师说法

  男方还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及抚养费

  既然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黄华自然就不需支付前妻孩子的抚养费。但协议离婚后,黄华单独养了“儿子”9个多月,这个损失该咋算?重庆联益律师事务所连毅律师称,本案中,黄华的前妻杨玉,隐瞒了儿子黄旭不是黄华亲生这一真相,有一定过错。因此,除了不需支付黄旭的抚养费外,黄华还可另案起诉,向前妻索赔,要求前妻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及抚养孩子9个多月产生的抚养费。(重庆商报记者 陈保发)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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