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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基层检察官接受点名接访 群众可任选接访人

2012年01月11日 15: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郑州1月11日电(贾真真)“来访群众到基层检察院举报、控告、申诉,可自主点名选择案件承办检察院任何一名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办案人员接访。”1月11日,参加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在提交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如是表示。

  据报告阐述,此举是全省基层检察院推行的一项便民措施。在点名接访制度中,如被点名人因故不能及时接访的,可由来访人和被点名人预约时间接访,来访群众也可自主更换其他人接访。

  另外,为了方便人民群众就近信访和切实减少越级上访,河南省检察系统专线网平台的可视电话系统也已开通,上访人只要在工作日到当地基层检察院信访接待室,就可通过可视电话直接与上级检察机关接访人员“面对面”对话,反映问题。

  蔡宁表示:“要把信访人当家人,把来信当家信,把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据了解,为了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省检察院还研究制定了《不起诉案件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与财政、民政部门配合,对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确有困难的396名刑事被害人实施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除此之外,河南已在重点乡镇设检察室试点109个,并将在全省推进,另外还落实领导包案、信访督察专员、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加大信访积案的化解力度,办结175件涉检进京重复访积案等。(完)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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