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2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特区政府今日(四月十二日)向香港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其中一项拟议建议将二○一二年三月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的选举开支限额由950万元(港币,下同)提高至1,300万元。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说:“建议修订考虑到限额自二○○一年订定以来,物价上升了百分之十二点八,同时亦顾及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的委员数目由800名增加至1200名,以及经修订后的行政长官选举投票制度对竞选模式所带来的影响。”
报道称,香港立法会在三月初通过的《2011年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修订了行政长官选举的投票制度,将候选人从所投的有效票总数取得过半数便可当选的现有规定,改为须取得超过600张有效票才可当选。
林瑞麟说:“在经修订的选举制度下,预期行政长官候选人将需要加强拉票活动,以争取更多选委会委员投票和支持。”
《选举开支最高限额(行政长官选举)规例》中规定行政长官选举的选举开支限额。现时950万元的限额,自二○○一年订定以来未有作出任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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