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4月12日电(记者 梁今)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12日宣布,当局建议2012年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的选举开支限额,由港币950万元提高至1300万元。
林瑞麟表示,建议已考虑到自2001年订定该限额以来,物价上涨了12.8%;选举委员会的委员数目也由800名增至1200名;以及经修订后的行政长官选举投票制度对竞选模式所带来的影响。
当局也预期行政长官候选人需要动用更多人手和资源,举办更多地区和全港性的宣传及竞选活动,解释他们的政纲。
香港立法会3月初通过的《2011年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修订了行政长官选举的投票制度,把候选人从所投的有效票总数取得过半数便可当选的规定,改为须取得超过600张有效票才可当选。
林瑞麟说,在经修订的选举制度下,预期行政长官候选人需要加强拉票活动,以争取更多选委会委员投票和支持。
香港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下周一将讨论有关建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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