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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个最低工资“五一”实施 官员冀雇主守法

2011年04月29日 15: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香港4月29日电(记者 周志彬)香港特区首个法定最低工资将于“五一”劳动节当天起全面实施,为香港的劳工保障揭开新的一页。香港特区劳工处发言人冀望雇主遵守法例,若有证据指雇主蓄意违法,将依法对其起诉。

  香港劳工处发言人对中新社记者表示,从5月1日开始,香港雇员将获得每小时28港元的法定最低工资保护,当天工作完的工人可自行计算工资是否属于最低工资保障水平。

  对于有美容学徒投诉,老板表明不会给予法例要求的最低工资,并要求员工隐瞒造假工资单的情况,劳工处发言人指出,5月1日开始,劳工处会去不同的地方巡查,雇员若无获得最低工资保障可向劳工处投诉;同时,亦呼吁雇主应遵守法例,若与雇员对工资仍有意见时,应尽快与员工进行商讨。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说,下月实施的最低工资,当局在实施初期执法会实事求是,如果发现违法的雇主只是无心之失、认知不足计算出错,当局会纠正他们的错误,但如果是蓄意违法,就会依法处理。

  他强调,最低工资是重大的政策改变,推行时有阵痛是可以理解,希望劳资双方可以协调好。

  劳工处高级劳工事务(法定最低工资)主任邓苑珊表示,法定最低工资的目的是设定工资下限,保障基层雇员。她指出,推行法定最低工资的原则,是在防止工资过低、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维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和竞争力等方面,取得适当平衡。

  邓苑珊说,法定最低工资适用于所有雇员,不论他们是月薪、日薪、长工、临时工、全职、兼职或其他雇员,也不论他们是否按《雇佣条例》下的连续性合约受雇,均受到保障。

  《最低工资条例》的基本要求是雇员在任何工资期的工资,按他在该工资期内的总工作时数以平均计算,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不过,法定最低工资并不适用于留宿家庭佣工、实习学员及指定的工作经验学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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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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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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