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港房署严查公屋滥用分租内地孕妇 违规可遭收回

2011年06月13日 09: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港房署严查公屋滥用分租内地孕妇违规可遭收回
    内地孕妇涌港产子,在公立医院附近的公共屋邨,有可能成为内地孕妇来港后短暂逗留的黑市住所。图为香港联合医院与附近公屋。图片来源:香港大公报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6月13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内地孕妇涌来香港产子,抵港后寻觅临时住宿衍生市场需求,香港房屋署采取行动,留意屋邨内有否疑是内地孕妇的“黑市”居民。公屋租户若分租房屋,甚至将公屋变身内地孕妇宿舍,港房署可收回公屋。

  香港房署数据显示,过去三年,港房署善用公屋资源分组每年平均处理约七千宗抽查或怀疑滥用公屋个案。当中查明属实的滥用公屋个案,每年平均约有四百宗,丢空房屋仍是最常见的滥用情况;其余是将房屋转租或分租、在房屋内进行不法活动例如聚赌或藏毒、将房屋作非住宅用途例如营商、用作货仓;以及虚报数据包括家庭入息、资产、婚姻及家庭状况等。

  若违租约可收回房屋

  近年来港产子的内地孕妇数量持续上升,形成新的短期居住市场需求,利之所在,公屋单位也有传被滥用分租给内地孕妇。

  香港房屋署善用公屋资源分组高级房屋事务经理周远亮表示,房署总部主动注视此问题,并已指示屋邨前线人员,留意有否疑似内地孕妇非法居住公屋的个案,巡视房屋的居住情况,若发现有可疑,便展开调查。

  根据公屋租约规定,公屋租户不可容许非在户籍上的人士居住。周远亮称,若公屋租户户主丢空单位,将单位完全给其它人居住,属严重违反租约行为,房署毋须事前警告,可实时发出终止租约通知书;若户主本身住在房屋内,而容许非认可人士同时居留,便要视乎个案情况,若证实违反租约条款,房署便根据租约条款向该住户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其租约并收回公屋单位。

  三管齐下“长期作战”

  香港房署四年前曾处理内地孕妇违规居住公屋个案,并收回房屋。周远亮说,内地孕妇通常将近分娩才来港,在公屋逗留时间很短,调查举证有难度,但房署会“长期作战”。而早前有报道称有公屋被滥用分租成为内地孕妇宿舍,房署人员巡视后并无发现。

  香港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兼公屋联会副主席文裕明称,房署调查内地孕妇违规居住公屋相当困难,除非有邻居举报揭发,否则以房署现有人力巡视查问,并不容易,而且可能变成扰民。他认为,入境部门与医院登记人员可以协助,查询来港产子内地孕妇报称居住地址,可能更收效。

  香港房署发言人称,为防止公屋资源被滥用,房署采取三管齐下的方法,一、屋邨前线管理人员不定时查访公屋单位,若发现怀疑个案,便转介至善用公屋资源分组作深入调查;二、善用公屋资源分组主动查访怀疑滥用公屋资源的个案;三、透过宣传,提醒公屋居民善用公屋资源,并协助举报滥用个案。周远亮说,房署于三月向香港公屋住户派发邮柬,今年稍后会再向香港公屋住户派发一次。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婷婷】
    ----- 港澳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