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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关注外佣居港权问题 提前就判决做好应变方案

2011年07月28日 09: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28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外佣争取居港权的司法复核案件将于8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据了解,特区政府已提前就判决做好应变方案。应变方案,会考虑两大方向,一是提请人大释法或修例;二是采取限制外佣最多在港工作六年的行政措施“截龙”。而香港入境处、保安局和劳工及福利局等多个相关部门也都开始研究对策。

  早在7月15日的行政长官答问大会上,民建联的陈鉴林已询问行政长官曾荫权,特区政府面对外佣申请居港权问题,有没有一些什么筹划。曾荫权当时指,司法复核的案件已经开始,当局不应该再多作评论,但他承诺,无论结果如何,一定会妥善处理这个问题。

  民建联前日召开记者会指出,若外佣胜诉,预计有12.5万名已居港7年以上的外佣会实时获得居港权,若连同他们的家属,人数可能高达50万人。民建联担心大批外佣涌港将会对香港的劳工、福利甚至房屋政策等都造成很大冲击,促请港府就此做好应变准备。

  据悉,特区政府早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未雨绸缪,正积极筹备应变方案。行政会议将在本周内召开特别会议,讨论相关问题。一旦法庭裁决政府败诉,会考虑从法律和行政措施两方面解决问题。

  从法律层面上,如果特区政府在司法复核案中败诉,将实时申请暂缓生效,并同时会上诉至终审法院。而现行的入境条例订明,外佣在香港受雇期间,不能被视为通常居于香港。基本法则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若特区政府败诉,则会研究本地法例是否与基本法不符,考虑是否需要修例。而特区政府曾就港人内地子女居港权败诉提请人大释法,今次亦不排除提请人大释法化解危机。

  当局的另一个应对策略是以行政措施“截龙”,即将外佣的工作签证续期方式改为最多续三次,每次只可续2年,限制外佣在港工作时间为6年。但相关“截龙”措施被质疑有漏洞,因为外佣可能利用两段合约之间的一段时间留港,最终可能居港时间亦会超过7年。因此,亦有人提出外佣的工作签证最多只能续签2次。但由于频繁更换外佣,会为香港很多雇有外佣的家庭带来不便,故特区特区政府还要仔细衡量“截龙”措施的影响,相对而言,限制外佣最多续签三次的措施影响将较小。

  港府预计,如果外佣可获居港权,实时可以享有综援等香港的社会福利政策,也可以排队等候公屋,将对香港的福利和房屋政策带来巨大压力。此外,若外佣出外工作,可领取最低工资,因此,也可能出现外佣转职潮,导致外佣与香港低下阶层抢饭碗的情况,对香港社会影响极大。针对这些情况,各相关的部门,如入境处、保安局、劳工及社会福利局亦已着手研究一些应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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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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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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