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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风流富商遭勒索1.39亿 情妇恐吓得千万分手费

2011年08月25日 09: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港风流富商遭勒索1.39亿情妇恐吓得千万分手费
    酒吧女公关经理祁春艳(右二)被控勒索已婚中年富商1.39亿元,24日以外套掩头,乘囚车还押看管。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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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25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已婚香港中年富商5年前与酒吧女公关经理邂逅,迅速发展孽缘,惟因钱银轇轕终令两人分手,之后女公关疑“狮子开大口”勒索富商1.39亿元(港币,下同),更涉请私家侦探跟踪对方,再以“辣招”恐吓他及其妻女,扬言要他们“一家三口家破人亡”。富商数度“投降”,终令她成功取得千万“分手费”。

  37岁的被告祁春艳被控于2007年12月至2009年10月2日,以恫吓方式九度要求50岁的富商X交出合共1.39亿元;她另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罪,指她于2009年3至4月,恐吓X不要向警方提交证人陈述书。被告皮肤黝黑、面容憔悴,聆讯时一直低头。

  代号“X”的富商24日于屏风后作供,X是香港一间公司的董事。X供称2006年9月与被告于酒吧认识,不久便发展婚外情,同年年底更在深水埗租下单位予被告居住,每月给予6万元生活费。被告经常索钱,为此争拗不断,关系早于2007年1月转差,同年8月分手。

  X称,被告分手前已向他索款6至8万元,又多次明示暗示威吓其家人。被告及后变本加厉,于10月表示已聘请私家侦探,更清楚讲出及拍摄他与生意拍档Y先生一同前往的律师楼等地方。被告亦曾一次过索款近百万元,金额更于同年12月加至200万元,X曾提出给20万元股票予她,但她拒绝并大发雷霆。

  被告随后再恐吓X,又称“收住100万先,等钱用”,后来X终于“投降”,同月27日签署100万元支票。

  X续称,分手后他已尽量安抚被告,希望以时间冲淡仇恨,并希望她不会伤害身边的人,惟被告其间四度勒索1.2亿元。2008年4月,两人于又一城餐厅会面,被告要挟X给800万元,但他不依,她称“你一家三口买定棺材”。被告致电声言召唤黑社会,X其后“又一次投降”,向她签发300万元支票。

  控方开案陈辞透露,被告其后多次骚扰X。X与被告于2009年10月签署协议,表明给予她共1000万元,以结束两人关系,被告稍后不可再向他索钱或滋扰他。惟1年多后,被告再骚扰Y,X及Y终于去年12月报警,被告于12月10日被捕,她警诫下称无意伤害X家人,亦没有勒索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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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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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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