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9月8日电 (记者 曾嘉)就美国一公司追讨刚果民主共和国(简称“刚果(金)”)欠款一案,香港特区终审法院8日做出终局判决。判决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月的释法结果,刚果(金)具有绝对外交豁免权,因此在香港免于偿还欠款。
根据港终审法院发布的判案书,判词指终审法院今年6月接纳刚果(金)方面上诉,其后决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释法,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关条文。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根据释法结果,香港给予刚果(金)绝对外交豁免权。
判词指此为终局判决,并说释法在香港特区所有法院都具有效力。
特区政府律政司欢迎终审法院的判决,表示这项判决明确了特区一项重要的法律规范,确认了中央人民政府奉行的绝对外交豁免原则适用于香港特区。
事件源于美国一家基金公司以刚果(金)欠款为由,在香港法院起诉刚果(金),要求截取中国中铁集团对当地1.02亿美元基建投资费。刚果(金)在上诉庭裁定败诉后,向终审法院上诉,指香港应跟从中国内地,给予刚果(金)绝对豁免权,而刚果(金)应该在港免遭起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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