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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私院通报机制被指漏洞连连 港府拟加强规管

2011年11月15日 11: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私家医院医疗事故通报机制漏洞连连。特区政府卫生署今年接获的私院严重医疗事故呈报个案只有3宗,较过去两年的呈报个案大幅下降,有立法会议员怀疑有私院蓄意隐瞒或漏报。

  有议员则指出,问题在于港府与私院就严重医疗事件的定义存有落差,造成“你有你讲,我有我做”局面。卫生署响应时认同数字未必反映全面事实,但未有证据显示有医院瞒报。不过,港府承认现时规管私院的法例过时,医疗事故呈报的规管只靠以行政协议订立的《实务守则》规管,并没有实质法律权力。港府会检讨有关规例及罚则,但需时3年至4年始能加强规管。

  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14日讨论私家医院医疗事故处理机制。有议员则质疑,现今机制下的呈报数字并不可信,例如今年至今通报卫生署的严重事故个案只有3宗,但去年及前年分别有10宗及52宗,认为私家医院有隐瞒事故或漏报。

  卫生署副署长谭丽芬表示,该署对近年呈报严重事故骤降有所警惕,但无证据显示私院隐瞒事故。她又指,数字下降可能和近年较多公营医院医生转到私院服务,令私院服务提升有关。不过,她承认现时规管私院的法例45年来未曾修订,仍局限于只能在房舍、设施及人手3个范畴作出规管,以往执行工作时亦深感法例阔度及深度不足。她又指,即使私家医院违反有关法例,最高罚则只为罚款1000港币。与会议员对极低的罚则均感到哗然,促请港府尽快检讨法例。

  至于发生严重事故的处理及呈报,谭丽芬表示,受到法律赋予的权力限制,现时只能以行政协议订立的《实务手则》作出规管,惟署方并无任何权力就发生或不公布严重事故惩处医院。她指出,在完成修订相关法例前,港府会继续公布对公众卫生有威胁的医疗事故,以公众压力令医院受压;若事故涉及专职医疗人员,则会汇报相关管理局转介跟进,冀医院能够自律。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表示,长远会规定所有医院参与医院认证计划,借此完善处理医疗事故程序,而卫生署亦可根据计划内的责任条款加强规管。不过他坦言,需要3年至4年全部医院始能完成认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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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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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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