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11月15日电(记者 龙土有)澳门行政长官崔世安15日在立法会发表2012财政年度施政,他在报告中提出,把处理澳门政制发展问题作为明年施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负责人随后就此问题发表谈话称,相信澳门特区和社会各界人士一定能够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广泛凝聚共识,把这件大事办好。
崔世安在报告中指出,《澳门基本法》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已作出规定。特区政府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积极而审慎地处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发展问题。
基于2013年第五届立法会选举、2014年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的日渐接近,崔世安说:“特区政府决定,把处理《澳门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规定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修改问题,作为明年施政的一项重要内容。”
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负责人随后就处理澳门政制发展问题发表谈话称,澳门回归以来的实践证明,澳门基本法确定的澳门特区政治体制符合澳门社会实际,有利于澳门长期繁荣发展及和谐稳定,符合广大澳门居民的根本利益。
中联办指出,处理特区政制发展问题,涉及中央的权力和特区的权力,其决定权在中央。相信澳门特区和社会各界人士一定能够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广泛凝聚共识,把这件关系特区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大事办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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