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拟修例免雇主残疾歧视 期望今年底生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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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府拟修例免雇主残疾歧视 期望今年底生效
2010年04月09日 11: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林焕光期望新的指引有助扫除劳资双方对条例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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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9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对歧视问题的关注不断提升,平等机会委员会因应残疾歧视的投诉持续增多,罗列大量职场案例,率先针对残疾歧视修订《雇佣实务守则》,阐释残疾歧视的定义,供法庭判案时参考。实务守则昨日展开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之后会提交立法会审议,期望今年底生效。

  平机会主席林焕光指出,残疾歧视的投诉个案中,逾75%在职场发生,期望新守则有助消除劳资双方对条例的误解,该会往后将对其他范畴的歧视修订实务守则。

  平机会于1997年发出《残疾歧视条例雇佣实务守则》,林焕光指出,随着新案例不断出现及公众对法例的认识加深,需要修订实务守则,引入更多例子,为残疾歧视的定义作出更详细的指引。

  他表示,希望藉此能让雇主在病假及工伤问题上有更佳的管理措施,减低违法风险;同时亦让公众了解如何防止工作间的残疾歧视、骚扰及中伤。他强调,守则本身并无法律约束力,若个案违反守则并诉诸法律,法庭会参考守则。

  林焕光指,不少人对条例仍有误解。他举例说,某雇员只因残疾而遭受较差的待遇或被人解雇,并不足以构成残疾歧视,要考虑其它因素,例如若非残疾,该名雇员会否有同样对待等。他又指出,如员工经常放病假或生产力下降,雇主难以确定是否与其残疾有关时,建议雇主应先了解能否透过合理的迁就来改善或处理有关情况。

  实务守则举例指出,如某搬运工人因工受伤,雇主在其复工后曾尝试安排担任文书工作,但该名雇员最终仍未能执行搬运工人的职务被解雇,将不构成歧视。平机会数字显示,涉及病假的残疾歧视投诉个案逐年上升,由2006年的57宗升至去年的184宗,占整体个案逾30%。

  林焕光指出,平机会在修订守则时,已咨询了具代表性的非政府机构成员、不同规模的雇主及政府机关的意见,并会在咨询期内广泛咨询其它组织的意见。他指出,香港的平等机会意识较日本及欧洲等地区落后,种族歧视更是根深蒂固,必须正视。

  林焕光指出,稍后或会再向港府提出成立平等机会审裁处的可行性,以助投诉人在诉诸法律时,减低讼费及排期时间。他说:“不少投诉人知道个案调解不了,害怕费时及花金钱而放弃争取公道,成立平等机会审裁处正好可将平等机会及反歧视讯息推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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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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