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务员入职完成3年试用后或可决定是否长期聘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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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公务员入职完成3年试用后或可决定是否长期聘用
2010年04月20日 13: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0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公务员事务局长俞宗怡19日表示,希望能于今年秋季,便可以取消公务员三加三的制度。届时,公务员入职完成三年试用期后,便可以决定是否长期聘用。

  目前公务员的入职制度是由2000年沿用至今。在2006年6月至2009年3月期间,共有约2万名公务员以“三加三”形式受聘,但其中只有五人在三年合约期内或约满后因表现欠佳或品行问题离职,以及只有35人在首三年试用期内或期满后离职。上述数据正好反映当局毋须以“三加三”制度淘汰表现欠佳者。

  俞宗怡在立法会一个委员会上表示,将会在两个月内咨询公务员团体及管理层,希望能在今年秋季实施新制度。

  她说:“对公务员管理制度有大影响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咨询,我很希望在今年秋季左右可以落实。”

  有议员希望可以加快落实,并表示亦要推广至其它资助机构实施,令就业市场信心回复稳定。但俞宗怡说,特区政府不可以影响其它机构的聘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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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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