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师诱奸模特案续 双方曾"上契"为父女关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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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法师诱奸模特案续 双方曾"上契"为父女关系
2009年11月05日 10: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一模特儿疑被茅山法师诱骗性交案4日在区院续审,女事主X小姐在盘问下被揭露早于第一次法事前已与被告“上契”,被告在2007年5月嫁女时,X更担任“姐妹”。此外,X明知法事的费用为8000元,但至今仍未付过分毫。

  现年21岁的X小姐昨天继续接受辩方盘问,披露是透过身为法律界人士的父亲介绍加入模特儿公司工作,但强调从没有就做法事转运一事征询过父亲意见。

  X小姐供称,2007年4月第一次法事前,她与被告欧阳国富“上契”,身为被告契女的她,曾先后三度与被告同赴社交场合,包括拜山及到酒吧,而当被告嫁女时,担任“姐妹”的X更全程参与。X解释:“被告当我系女,叫我参与”,X起初多番表示忘记婚宴何时举行,但辩方昨呈上被告女儿婚宴的照片,指出当时是2007年5月,即被告与X发生性关系之后。

  X又在盘问下承认是她主动透过经理人找被告做法事,原因是当时觉得运程不太好,欲借法事转运,但X也坦承自己对茅山术没有认识。X又供称在第一次法事后,被告订下法事规则,指法事要在月经后3天内进行,因此X此后月事一完就会通知被告,X又表示被告进行法事时会触摸她的身体,但2人未曾接吻或抚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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