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豪门爆家族争产风波 两儿子状告亲生父亲——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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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大豪门爆家族争产风波 两儿子状告亲生父亲
2010年03月25日 08: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25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庄士集团创办人庄重文生前将旧山顶道大屋留给两名男孙,惹来两男孙与亲父对簿公堂争产。庄士集团现任主席庄绍绥的兄长、金山集团执行董事庄绍梁,被两名儿子入禀,指他有违祖父当年的分配,要求他交出大宅放售后所得的6000万元得益。

  被两子控告的庄绍梁是金山工业的执行董事,早年于英国伦敦大学Queen Mary College修读工程博士毕业。庄绍梁的两名儿子庄家骏及庄家骅(33及30岁)联合入禀,就祖父庄重文的旧山顶道6号好利阁物业,与父亲、祖母的遗产执行人及持有物业的有限公司打官司。庄重文生前有两名妻子,庄绍梁为他与二房梁娇珍所生,其弟庄绍绥则为大房所出。

  庄家骏及庄家骅状告父亲,指祖父庄重文1993年身故时,将包括旧山顶道好利阁大屋的遗产留予二房梁娇珍。梁娇珍于2008年去世,其3名子女庄绍梁、庄秀容、庄芬美成为继承人。

  然而庄家骏及庄家骅在祖母过世后,才于大屋内发现一份1989年文件,原来当年祖父已立声明,指示祖母要代两孙托管持有大屋业权的有限公司,声明并附带条件,祖母有生之年可居于大屋内。原诉人当年只是小童,但其父母及祖母一直知悉托管一事。

  两名原诉人指父亲与姑姐反对大屋属两人的说法,双方最终同意先放售物业套现,再谈如何分配利益,大屋今年2月以6010万元高价售出。两原诉人要求法庭声明,现时名义上持有大屋的父亲及祖母遗产管理人,只是代他们持有大屋业权,不能擅自处理大屋出售后的利益,并应该将业权交回两人。

  祖籍福建的庄重文于60年代创办庄士集团,集团于1971年上市,以经营房地产、实业及金融为主。庄重文曾任多届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并著有《香港工业之成长》一书。其幼子庄绍绥继承父业任庄士集团主席,29岁男孙庄家彬则为集团首席营运总裁,不过庄家彬最为人知的要算是他曾与傅明宪传出绯闻。

  至于本案被告庄绍梁,除为金山工业的执行董事外,也曾出任多项公职,包括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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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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