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18岁青年1个月内七度打劫妓女被重判入狱6年——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港18岁青年1个月内七度打劫妓女被重判入狱6年
2009年03月20日 14: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被告被捕后警方起出利刀及赃物。(图片来源:大公报)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一名18岁双失青年在短短22天内七度亮刀行劫凤楼,劫去约1.3万元财物,其中两次更是先召妓后再犯案。涉案青年早前于高院承认七项抢劫罪,19日被法官重判监禁6年。律师求情时指被告天真,不知案件严重性,但法官指案情严重,也令众事主受惊,因而重判。

  被告李嘉进早前承认七项抢劫罪,包括于去年6月16日至7月8日,分别在荃湾众安街、荃湾大河道、油麻地吴松街、上环文咸东街、旺角柏树街、深水埗大南街及尖沙咀天文台道七个单位内,打劫七名凤姐,抢去12990元财物。

  被告律师求情时称,被告背景良好,且获家人支持,律师也呈上多封被告亲友及被告的亲笔求情信,其中被告称对事件感后悔,且不知道案件如此严重,并指自己当时很幼稚而犯案。律师又指被告被捕后相当合作,并供出犯下其它案件,方便控方检控。又指被告觉得对不起父母,且承诺不会再犯。

  高院暂委法官判刑时指,此案为非常严重的案件,被告在22天内接连犯案,事主均为妓女,是容易受到伤害的人士。被告也有亮出武器,虽然没有令事主受伤,但确使她们受惊,故认为此案性质太严重,除判监禁外并没有其它选择。被告虽然只有18岁,但不算很年轻,不能给予大幅减刑。

  据控方案情指,去年6月16日,被告到荃湾众安街凤楼要求提供性服务,完事后亮出折刀指向事主,事主将早前客人给予的400元肉金交给被告,被告留下20元后离去。一个多小时后,被告再到附近大河道一凤楼,完事后,事主收到警方电话,指早前有一名青年在附近曾打劫另一名凤姐,要她小心。虽然凤姐发现眼前客人与警方形容一样,但为时已晚,被告亮刀表示打劫,抢去200元。

  被告又于6月20日至30日四度以相同手法,在油麻地、上环、旺角及深水埗打劫凤姐,并劫去11950元财物。至去年7月8日,被告到尖沙咀天文台道一所凤楼,向凤姐亮出水果刀表示打劫,劫去460元,事主大叫呼救,被告立即逃走。事主报警求助,警员到场与事主在附近搜索,终在柯士甸道找到被告并将他拘捕。

【编辑:刘羡
    ----- 港澳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