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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交部:中越双方同意和平谈判解决海上争议

2011年08月04日 17:38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越通社报道,8月1日,中越双方在越南首都河内达成共识,双方将通过谈判与友好协商和平解决两国间的海上争议。8月3日,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阮芳雅就中越就海上争议第七轮磋商发布声明。

  阮芳雅说:“经过七轮磋商,中越双方已达成初步共识。同意在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国间的海上争议。双方同意在今年年末举行下次磋商。”

  阮芳雅补充道,双方将严格遵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避免出现损害两国人民友好和互信的言行。(刘海强 董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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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方灿】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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