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吁将调控人口规模纳入北京“十二五”规划——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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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吁将调控人口规模纳入北京“十二五”规划

2010年07月22日 09:03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根据调查情况,综合研究各方面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就“合理调控城市人口规模,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问题提出六项建议。

  建议一:将合理调控人口规模纳入北京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人口问题是关系首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因此,在制定“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必须要充分考虑北京的实有人口状况,把人口问题作为编制规划的重要因素统筹考虑,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调控,努力减少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对人口流动引导的盲目性、无序性。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牵头编制与人口密切相关的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时,也必须充分考虑人口因素,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各项规划相互衔接、配套,总体目标指向一致,符合首都人口规模调控的目标要求。规划制定后,要强化对规划执行的监督力度,切实抓好落实,保证规划的指导功能真正得以实现。

  建议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持走科技创新之路,大力发展高端产业。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既不能听之任之,也不能简单地用行政手段加以限制。从经验来看,有什么样的经济结构和经济规模,就有什么样的人口结构和人口规模,而对一个地区发展什么样的产业,产业规模发展到多大,政府是能够有所作为的。必须坚持首都经济立足高端的发展方向,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来调控人口结构和规模,在加大对高端人才引进的同时,减少对低端劳动力的需求。要调整本市房地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着力解决本市人口的住房需求为主,着力加强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

  建议三:加大政府帮扶力度,千方百计促进本市劳动力充分就业。

  各级政府要将本地区城镇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在二三产业实现就业,作为一项战略性工程来抓,特别是要为那些在城镇化进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转居的农民就业创造便利条件。加强对本地区就业岗位总量及劳动力就业情况的宏观调控,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优先招用本地劳动力,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大力发展社区公益性岗位,拓宽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途径。通过促进本地人口充分就业,合理调控流动人口就业,以达到从总体上调控人口规模的目标。

  建议四:大力推进低端产业、传统服务业升级改造,提高其组织化程度。

  完善退出机制,下决心淘汰一批低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吸附大量流动人口的“五小”企业和“六小”场所实行强制退出机制,提高各类市场的开业门槛标准。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改造传统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组织方式,实现其组织体系的现代化,实现减员增效和集中管理。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大力发展超市、便利店、专卖店等业态;全市统一规划,建立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扶持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市场龙头企业。

  建议五:加强对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保护,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对已经就业的流动人口,应与本市职工一视同仁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工作权益。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出租房屋人均最低承租面积标准,杜绝“群租房”现象,保障出租房屋符合安全标准。要切实提高流动人口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坚持同工同酬,保证流动人口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要根据国家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对于在京已经拥有合法所有权住房、有稳定职业和收入、连续居住并缴纳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符合一定条件的流动人口,适时分期分批解决他们的户籍问题。

  建议六:完善人口综合管理体制,建立人口发展协调机制。

  在市级层面完善人口综合管理体制,建立人口发展协调机制,发展改革、公安、规划、人口计生、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社保、经济信息化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统筹规划实施首都人口调控工作,努力实现首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记者 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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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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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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