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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灾害天气预警必须第一时间告知民众

2010年12月17日 17:5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河南省范围内灾害天气预警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普通民众和老、幼、病、残、孕、学校学生等特殊人群,这是16日河南省政府公布的《河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作出的规定。

  河南省规定,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如遇特别重大的一级预警,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签发红色标志的一级预警信息。

  根据规定,气象等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将天气预警告知民众。气象灾害发生前,气象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也提前公告。(记者 王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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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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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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