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十二五”规划:2015年中国城镇化率或达51.5%

2011年03月05日 16: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11年3月5日公布的“十二五”(2011年到2015年)规划纲要草案显示,中国希望到2015年城镇化率由现在的47.5%提高到51.5%。(资料图)  中新社发 平白 摄

  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赵建华) 5日公布的“十二五”(2011年到2015年)规划纲要草案显示,中国希望到2015年城镇化率由现在的47.5%提高到51.5%。

  草案指出,中国需要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在东部地区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

  草案称,城镇化过程中需要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防止特大城市面积过度扩张,全面提升交通、通信、供电、供热、供气、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水平,预防和治理“城市病”。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小城市,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草案强调,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继续发挥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鼓励各地探索相关政策和办法,合理确定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规模;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草案同时指出,城镇化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或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草案还表示,“十二五”期间要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推动形成城乡分工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完)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齐彬】
    ----- 国内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