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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洁篪:国际竞争应平衡有度 不能损人利己

2011年03月07日 10: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3月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就外交政策和对外关系问题答记者问。 中新网记者 杨磊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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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7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日举行记者会,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就外交政策和对外关系问题答问时表示,国际竞争应该是平衡有度的。中国主张以互利共赢为目的来开展良性的竞争,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要照顾对方的利益,要懂得换位思考,不能以邻为壑、损人利己,更不能人为地设立对手,树立对立面。

  有记者提问称:“过去一年,中国和国际社会有通力合作的一面,同时也看到了竞争。有些国家认为中国的发展触犯了他们的利益,甚至有的国家点名说中国是他们的竞争对手。请问杨外长,你怎么看待当前世界格局下国与国之间,尤其是中国和西方大国以及和周边国家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对此,杨洁篪表示,一段时间以来,在国际媒体当中,无论是自己发表评论还是援引一些人士的讲话,“竞争”两个字出现得多了些。中国一贯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在国际关系准则的基础上来处理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其中也包括合作与竞争的关系。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是中国与各国关系的主流和主导面。 

  杨洁篪称,毋庸讳言,在一些国家经贸的互动方面、在其他方面,可能既存在着合作,又存在着竞争。首先是要用开放包容的态度来对待竞争,就是允许各个国家在竞争当中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挖掘本身的潜力和活力,从而来实现共同发展。 

  杨洁篪提出两个主张:

  ——主张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来开展竞争,反对在经贸问题上搞政治化,反对双重标准,也反对歧视性的待遇。

  ——主张以互利共赢为目的来开展良性的竞争,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要照顾对方的利益,要懂得换位思考,不能以邻为壑、损人利己,更不能人为地设立对手,树立对立面。

  杨洁篪强调,竞争应该是平衡有度的。对于由于历史的原因、由于一些现实的因素,在竞争当中处于相对不利地位的发展中国家,应该施以援手,尽力去帮助、去扶持,来提高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来提高他们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他举例说,中国的发展为同其他国家的合作创造了更大的空间。这些年,中国同非洲国家进行了很多的合作。例如帮助他们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已经帮助他们修建了2200多公里的铁路,3400公里左右的公路,这些国家增强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中国会进一步加强同各国的互利合作,来拉紧彼此之间的利益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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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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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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