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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洁篪:国际竞争应互利共赢、平衡有度

2011年03月07日 12: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3月7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就外交政策和对外关系问题答记者问。杨洁篪介绍了2010年的国际形势和中国外交工作的一些特点。图为外交部部长杨洁篪。中新网记者 杨磊 摄  

  中新社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周兆军 郭金超)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记者会上说:“一段时间以来,在国际媒体当中,无论是自己发表评论还是援引一些人士的讲话,‘竞争’两个字出现得多了些。”对此,杨洁篪提出了他对国与国之间竞争关系的四点看法:

  ——要用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竞争。允许各个国家在竞争当中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挖掘本身的潜力和活力,从而实现共同发展。

  ——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开展竞争。反对在经贸问题上搞政治化,反对双重标准,也反对歧视性待遇。

  ——以互利共赢为目的开展良性竞争。在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要照顾对方的利益,要懂得换位思考,不能以邻为壑、损人利己,更不能人为地设立对手,树立对立面。

  ——竞争应该是平衡有度的。对于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因素,在竞争当中处于相对不利地位的发展中国家,应该施以援手,尽力去帮助、去扶持,来提高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杨洁篪说,中国一贯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在国际关系准则的基础上来处理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其中也包括合作与竞争的关系。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是中国与各国关系的主流和主导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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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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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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