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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风险社会需建责任共担机制

2011年03月24日 10:5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本人在重灾之后,依然能够有序地面对,是因为这个民族在过去经历了无数次灾难,用生命的代价凝结成了今天的制度约束、行为习惯以及价值共识。这就是“多难兴邦”的真谛。

  3月16日开始在国内各个地方出现的“盐慌”,让我们深刻感受到发生在异国的灾难对国人的心理冲击,以及因焦虑生命安全所发生的集体非理性。而此前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健美猪”问题,则让我们看到某些商家和监管官员对自己同胞生命健康的罔顾和漠视,尽管这些生命离自己近在咫尺。

  在这个风险不断增多的时代,安全激发了每个人的本能,但是在追求安全,规避风险的过程中,我们又面临着安全的困境:一方面每一个人都比前人对风险更加敏感,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另一方面,也有一些人或群体为了获得更大的安全,在无意中威胁着他人的安全,甚至蓄谋牺牲他人的健康和生命。这些行为成为风险的主要来源。因此,在风险社会中,如何实现和获得安全成了最大的政治。

  德国当代社会学家乌利希·贝克因对风险和风险社会的研究而著称,其许多作品都被翻译成中文。在他关于风险社会的论述中,有一个很著名的命题是:工业社会的核心问题之一是财富分配以及不平等的改善,而在风险社会中,伤害的缓解和风险的分配则成为不容忽视的核心问题。贝克强调,风险是公平的,一场风险或灾难的来临,在其影响范围内每个个人和群体都难以逃避,因此风险社会必然会形成一种新的风险文化,也呼唤着一种责任共担的风险价值。

  然而,这样一种风险文化和风险价值必不会自发地形成,因为这个社会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和固有的不平等。由于禀赋条件和掌握资源的不同,不同的个人或群体在风险应对策略和责任承担上就自然会产生差别,并由此导致了风险结果和责任分担上的不公平,尽管许多时候这些不公平是暂时的,但是依然有可能成为导致整个社会或集体内部矛盾、冲突乃至分裂的直接原因。因此,不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既有的不平等,就无法形成真正的风险共担机制,更遑论同舟共济,精诚一致。

  这些年来,各种风险和灾难不断光顾我们的生活,人们自我保护,相互援助的意识不断增强。2008年让我们看到了“公民社会元年”到来的曙光。遗憾的是,在每次风险或灾难中,我们依然会看到一些令人汗颜甚至羞愧的因为过度自保而伤害到他人的“投机”行为。最常见的两种“投机”行为是:“赶火车”和“自扫门前雪”。前者表现为,风险来临了,不管别人安全与否,争先恐后地逃脱,哪怕把别人挤倒并踩在脚下,也有人借机占几个座位,最大化地占据安全资源;后者指的是,为了自身的安全,使用各种解数,将风险阻挡在自己的生活圈之外,甚至为了获得保障自身安全的更好条件,不惜把自己制造的风险输出到其他地方,大有“在我身外,哪管洪水滔天”的味道。抢购潮与各类毒产品反复出现不过是这两种行为的极端表现。

  要减少这些出于自保冲动的投机行为,形成共担责任的风险应对机制以及勇担责任的风险价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今天日本人在重灾之后,依然能够有序地面对,是因为这个民族在过去经历了无数次灾难,用生命的代价凝结成了今天的制度约束、行为习惯以及价值共识。这就是“多难兴邦”的真谛。在这个全球风险社会的时代,一个健忘的民族,永远是风险链条中最脆弱的一环。虽然可以侥幸地逃避一次,甚至几次风险,但是终究会在窃喜或狂欢中,淹没在下一次风险之中。

  安全的政治,不单纯是惩罚的政治、强制的政治,不惜代价地发明各种手段,设计各种机制去控制风险,惩罚过失。安全的政治,更是参与的政治、合作的政治。要让每个人和每个群体参与到风险决策和风险应对之中,在相互的交往中,学会对他人负责,对自己的后代负责,对自己的良知负责;在相互合作中,分清责任,承担责任,形成共识,达成集体行动。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以牺牲他人乃至共同体为代价的投机行为。(作者系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杨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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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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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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