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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出来的监督使中国基层民主成为“有果之树”

2011年03月28日 17: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3月28日电 题:“逼”出来的监督使中国基层民主成为“有果之树”

  记者 张蔚然

  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三委”的招牌并列而立已经6年了,在村级权力架构中,监委会与村“两委”并列,直接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与监督。然而,后陈村创新试验却是“逼”出来的。

  2004年以前,因为当地经济快速发展,村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资源越来越多,但是又得不到有效监督,先后有两名村干部因经济问题被查处,现实环境的压力使后陈村创造出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模式。浙江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正是“逼”出来的监督使基层民主成为“有果之树”。

  20多年来,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在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村民自治四大环节发展并不平衡:总体而言,民主选举开展较好,报名、公示、投票、计票等程序日益规范,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大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程度相对不高,尤其是民主监督建设滞后,村级公共权力监督普遍缺位,产生“选举时有民主,选举完没民主”的现象。

  浙江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说民主是一棵大树的话,那么监督的缺失,可能会使民主变成“无果之树”。村务监督委员会强化了对村级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一方面,有效整合了现有农村监督力量。把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原来这些局部的、分散的、从属的监督,整合成为功能齐全、保障措施有力的群众性监督组织,实现了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分离,形成了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互相协调的村级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另一方面,提升了村级公共权力民主监督水平。克服了以往监督缺位、无序等问题,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时限、监督方向进一步拓展,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任何制度的配置和作用发挥,环境条件起重要作用。浙江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中国应进一步培育有利于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中国农村基本上是熟人社会,人际和利益关系复杂微妙,加上民主监督传统的缺失,一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敢监督甚至不愿监督。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必须着力发展基层民主,进一步推广基层创造的村情“民主恳谈”、“民主听证制和重大村务公决制”等经验做法,消除制约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的观念性、习惯性障碍。

  另一方面必须建立救济制度。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在无法有效履职时, 可向乡镇(街道)及其有关组织和部门提出申请,上级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案件查办联席会议制度,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的村干部违规违法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中央党校政法部副主任赵虎吉对记者表示,为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更好发挥作用,制度群的合作运转更加重要,毕竟任何一个制度都不可能单独发挥持久作用。在农村基层组织中,制度群应该包括以下几个要素:上级管理与监督、党支部制度化水平建设、村务监督制度、村委会制度化水平与民主化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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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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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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