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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进城遭遇各种障碍 户籍制度令其落地难生根

2011年04月29日 09:59 来源:半月谈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编者按:目前,有三大问题越来越困扰着中国的发展与社会平衡:一是数以千万计的地震灾区、贫困山区、地质灾害严重区农民生活困苦,缺少发展空间,甚至连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欲移民却无处可迁、无地可用、无业可就;二是广大平原或一般农业区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外出务工,土地撂荒,房屋闲置,造成巨大资源浪费;三是城镇化进程要求大量农村人口脱离土地,扎根城市,然而却遭遇各种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如何将这三方面难题统筹兼顾,个个击破?四川、重庆、广西三地悄然兴起的农民梯度转移潮或许能为破题探寻出一条路径。

  现实需要之下,民间探索多种多样,这其中既有让人惊喜的智慧火花,也有让人难以判断的新奇做法。究竟如何对待这些探索?如何加以引导?如何将其纳入国家整体的扶贫攻坚、城市化战略中?这些都需要仔细研究,认真思考。

  当前,川、渝、桂等地出现的这种农民自主转移,如同涓涓细流,沿着地理构造和经济发展两条脉络流淌。但这种带有强烈自发性质的“细流”如果要汇集成“江河”,仍然面临土地财产权、城镇公共服务能力以及户籍制度三道“坎”。

  梯度转移需要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

  纵观川、渝、桂农民梯度转移,总体可分为两种路径:一是农民向城镇转移,即“农”转“城”;二是农民从生存环境恶劣的山村向浅丘、平原农村转移,即“农”转“农”。两种路径都需要发生房屋交易行为,付出交易成本,而农民除了手中的土地之外,并没有多少资本可以用来支付这种成本。

  四川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正模认为,在国家严保18亿亩耕地的政策红线下,城市每占用一亩耕地,必须要有相应的耕地补偿。因此,作为稀缺品的“耕地增量”变得非常有价值,农民手中的土地也就有了“资本”的意义。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西部一些城市开始探索通过城乡土地指标增减挂钩的方式,在保持耕地总量的前提下,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通过拍卖增加城镇用地指标,农民从中也获得一部分土地收益,使得农民进城有了实施的基础。

  成都市龙泉驿区万兴乡大兰村地处龙泉山区,曾经是远近闻名的“旱山村”,直到2008年,全村人均纯收入仅为2000元。2007年至2009年,大兰村500多户1800多名村民自愿放弃土地、放弃集体组织成员身份,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和集体林地使用权,以及部分现金入股,成立“大兰农民投资股份合作社”,作为整村农民集体土地产权实体代表。

  大兰村利用村民宅基地开发出耕地370多亩,按照每亩200多万元的市价,在成都市土地市场拍卖到7亿元左右。当地政府利用这笔收益,使1800多名村民全部成为龙泉驿区城镇居民,并且人均拥有35平方米全产权住房和10平方米商铺。

  而对于偏远山区农民来说,他们首先面对的不是“进城”,而是通过向浅丘、平原等自然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村转移,即以“农”转“农”的方式,实现梯度转移和发展。偏远山区农民手中的土地,难以具备“耕地补偿”的实际操作意义,但他们在转移过程中,仍需要资金来支付交易成本。

  四川省扶贫办外资中心主任刘维嘉建议:“西部地区处于中国各大水系的上游,对全国具有生态屏障的意义,而贫困地区往往与生态脆弱区交织在一起。国家应该建立生态利益分享机制,推广诸如‘碳排放交易’之类的政策,赋予贫困地区农村土地‘生态财富’的意义,为农民的长远发展提供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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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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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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