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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生存状况不容乐观 “不等式”亟待破解

2011年05月14日 18:45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几年许多地方失地农民在增多。尽管各地对农民失地问题很重视,也出台了许多补偿政策,但记者近日参加的一项对失地农民生存状况的大型调查表明,情况不容乐观。在大量的调查表、入户访问和座谈会中,不少失地农民清晰地描述了他们心中的几个不等式。

  首先,是农民被征土地的高昂卖价和他们所得补偿之间的不等式。

  1000多户被调查农民中,有因为造桥修路土地被征的,也有农田变成工业用地的,有些农民的土地则直接被开发成了商品房。农民们清楚他们土地的卖价,工业用地几十万一亩,开发商品房更是卖到了四五百万一亩,可是农民们得到的补偿呢?2005年以前,他们得到的是一次性货币补偿,几亩地被征拿到手的仅是区区10多万元;现在他们是用土地换未来保障,大部分农民在一次性领取2—3万元的补偿款后,要等达到退休年龄后,才能拿到每月220元的养老金。农民们很是不解,征用他们的土地,本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可是他们的所得为什么与土地的价值之间有那么大差距呢?

  第二个不等式来自心理层面。被调查的失地农民大多原本就在市郊,特殊的地理优势使他们拥有较高的生活水平。可是土地被征用之后,他们虽拥有了曾经梦寐以求的市民身份,但却沦为“城市贫民”。座谈时有位农民给记者算了一笔简单的账:以前一家五口,有五亩土地,吃粮不花钱,吃菜不花钱,还有余粮余菜卖。现在跟城里人一样,喝口水都要花钱,生活的花销跟城里人接轨了,而收入却相差极大,年轻人还能找到一些低收入的工作,老年人只能靠每月220元的养老金。“城市最低工资标准还900多元呢,拿220元的养老金,我们岂不成了最底层的城市贫民?”

  第三个不等式,来源于衣食住行、子女教育方面的巨大反差。

  失地农民大多集中居住了,不少失地农民同时也是拆迁安置户,他们的居住条件堪称豪华,三五人的家庭,居住的都是三五百平方米的联排别墅,远远超过城市平均水平,用镇干部们的话说,享受的是“欧美发达国家的居住条件”。可是,农民们对此并不满意,他们说自己住的是“欧美水准”,生活质量却是“非洲水平”。农民们集中居住的地方大都位置较偏,一般租不出去,即使租出去了,租金也少得可怜。而且,他们并不能真正融入城市,“我们吃的穿的,都与城里人有很大的差距”。自己的生活质量差一点,农民们还可以忍受,可是子女的就学问题却让他们颇多微词:好学校都离我们非常远,我们的房子都不是学区房,要跟城里的孩子上一样的学校就要交高额的借读费,还不如不做城里人呢!

  “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失地农民的生存窘境,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和专家的高度关注。

  失地农民的不等式,在专家看来,本质上都是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失地农民的市民待遇问题。失地了,无业的时候他们能不能像市民一样领取失业救济金;退休了,他们能不能真正享受到社会保障。

  现在的失地农民,表面看来是拿土地换社保,但实际上他们得到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而仅仅是一种“最低市民待遇”。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那么,他们就不可能真正心甘情愿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城市化工作,征地难、拆迁难就会继续困扰城市化进程。

  失地农民的不等式,是不是真的无解?

  有关专家认为,要想解决失地农民的市民待遇,最核心的是将他们真正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城市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政府每年须给每位失地农民补贴1550元,如果给所有失地农民补贴,那将是一笔巨款。而事实上,45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大多有灵活的就业,他们个人缴费之外的部分,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扣除这部分人员的养老保险补贴,政府的负担并不像想象的那么沉重。

  有关专家还建议政府盘活失地农民闲置住房,将其改造成公租房,这样失地农民的养老金缴纳就有了可持续的保证。(记者 汪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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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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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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