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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开展专项活动严查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

2011年05月18日 16: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成都5月18日电(安源)记者18日从四川省检察机关开展严肃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获悉,四川省检察院决定从5月18日起,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严肃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专项活动。

  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勤指出,近年来,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要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有效突出办案重点,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加大办案力度作为首要任务,把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作为当前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注意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线索,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到认真及时发现,坚决严肃查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刘勤副检察长强调,开展严肃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专项活动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省检察机关要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会上,四川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对专项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

  据了解,四川省检察机关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以下七类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为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公司企业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滥用公司监管职责的渎职犯罪;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徇私舞弊,放纵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渎职犯罪;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渎职犯罪;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食品检验结果及动植物检疫结果,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食品不检验以及错误出证、延误出证的渎职犯罪;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造成重大食品污染事故发生的环境监管失职犯罪;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食品安全监管事故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非法违法生产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充当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保护伞”的渎职犯罪。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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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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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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