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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厂办大集体:20万下岗工人生活陷入困境(2)

2011年05月20日 03:0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辽宁厂办大集体:20万下岗工人生活陷入困境(2)
抚顺矿区大集体下岗工人袁宝福。记者 石庆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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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调查显示,辽宁共有厂办大集体1400多户,亏损企业占七成以上,停产、半停产企业占一半以上。厂办集体企业资产质量差,难以为继,很多已是 无 资 产 、 无 经 营 活 动 , 平 均 资 产 负 债 率 高 达143%。

  截至2010年底,抚顺矿区集体企业局职工总数约6.7万人,其中在岗职工仅3300多人,下岗3.3万人,已退休3万多人。40多个二级公司的166个厂点中,仍有经营活动的仅10来个。抚矿集体企业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逾17亿元,欠职工医药费、取暖费、工伤职工工资等各种债务9亿多元。阜矿多种经营公司拖欠下岗职工养老保险超过3亿元,鞍钢附企拖欠下岗职工医药费、采暖费等超过8亿元。

  抚顺市每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仅六七十亿元,而抚矿集体企业改革总成本则需四五十亿元;阜矿多种经营公司已有近2万名职工替企业垫交保费,垫交总额高达3亿元,这些钱都应偿还,加上补偿金等总体改革成本约30多亿元,但阜新作为资源枯竭经济转型城市,财政非常困难,一般预算收入在2009年才突破18亿元。

  鞍山市近年加大集体改革力度,为此已投入数亿元资金。会同鞍钢拨出2400万元一次性偿还职工丧葬费、医疗费,通过构建合作医疗体系,解决鞍钢大集体无力缴纳医保费的问题;还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预先支付5-10年的采暖费,免除2亿元退休职工托管费;对困难家庭实行定期定额救助,对3800名大病职工、8500名特困职工和32850名困难职工给予特别救助。但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如果因为资金问题放慢改革步伐,就会陷入恶性循环,时间拖得越长,职工补偿金等解决成本就越高。

  根据改革总体框架,厂办大集体改制、关闭或破产的,要与在职集体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企业、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分担改革成本。据鞍山市有关部门测算,鞍钢附企遗留问题每拖一年,解决成本就会增加两三亿元。抚矿集体企业拖欠的养老保险,每年也以四五千万元的速度递增。

  阜矿多种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张华告诉记者,五年前他们根据当时工资基数测算,经济补偿金大约只需七、八亿元,若按现在标准测算,补偿金则要增加约一倍。此外,由此造成的不稳定压力也越来越大。

  重点解决生活和社会保障接续难题

  抚顺矿区集体企业一位基层干部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他们企业下岗职工平均年龄较大,如果按照文件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已满30年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发放基本生活费,抚矿集体企业会有大量下岗职工符合纳入内部退养范围,但企业根本没有能力发放生活费,应该采取新的解决办法。

  采访中,一些厂办集体企业的基层干部拿着从网络下载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年18号文件),兴奋地告诉记者:“今年最新出台的改革意见,比上次出台的文件又增加了含金量,中央财政加大了支持力度,大集体问题解决有希望了!”

  文件规定,厂办大集净资产不足以支付解除在职集体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金的,差额部分由主办国企、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对地方国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50%;对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军工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中央财政补助100%。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安置厂办大集体职工。

  为了加速推进改革,降低因时间拖延增加成本,文件还规定奖励政策,对厂办大集体改革进度快、实施效果好的城市,中央财政将提高补助比例。在2011年底前完成改革的,中央财政补助80%;2012年底前完成的,中央财政补助70%;2013年底前完成的,中央财政补助60%;2014年及以后完成的不予奖励。

  许多基层干部和下岗职工认为,这显示了中央解决大集体遗留问题的决心。他们建议,政府应组成精干办公机构,专门负责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考虑到厂办大集体企业的特殊性,对多数面临关闭破产的改制企业,政府应尽可能多地承担企业改革成本。

  对职工安置和补偿问题,应尽可能地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以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抚顺矿区集体企业一位基层干部告诉记者,他们企业下岗职工平均年龄较大,如果按照文件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已满30年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发放基本生活费,抚矿集体企业会有大量下岗职工符合纳入内部退养范围,但企业根本没有能力发放生活费,对此应该采取新的解决办法。

  同时,应运用市场化办法,支持企业发展壮大。采取收购、兼并、重组等行之有效手段,对停产、亏损、半停产企业实施综合配套的改革改制,最大限度减少厂办大集体企业资产损失,力争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和逐步增值,扶持厂办大集体在市场竞争中实现新发展。

  此外,以人为本,重点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及社会保障接续问题。

  在采访中,多位基层干部建议,当前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必须按照最新出台的政策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化解主要矛盾,解决重点问题,特别要重点解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切身利益。记者 李仁虎 石庆伟 陈光明

    相关链接

  黑龙江创新四种方式改革“大集体”

  □记者 梁冬 哈尔滨报道

  厂办大集体改革首先面对的是改革成本严重不足的问题:经济补偿金自筹部分难以落实,“三无”企业问题突出,企业欠缴保险费数额巨大,企业无力承担职工欠款……

  据黑龙江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天介绍,黑龙江省国资委在改革之初便确定了“中央补助一块,地方财政配套一块,主办企业筹集一块,集体企业出让一块”的资金落实办法,改革成本由国家和省级财政、主办企业三方共同承担。为保证改革稳妥推进、不留后患,试点的哈尔滨市根据企业资产质量、经营状况和职工人员等情况,还因企制宜,分类推进,创新了四种方式改革厂办大集体企业。

  ———重组改制。对于资产质量较好、生产经营正常的厂办大集体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将其改制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促进企业发展。哈尔滨市精密特种轴承厂系哈轴集团出资兴办的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自愿申请参加此次厂办大集体改革,经主办企业同意,主管部门批准,通过重组改制,脱离主办企业,利用新机制、新体制,促进企业自行生存发展。

  ———分立改制。对于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厂办大集体企业,依据国家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政策,直接脱离母体,面向社会吸纳经营者、技术骨干、职工和社会资本,另办股份合作制企业。

  ———产权出售。对于生产规模较小、资产及债务比较清晰的厂办大集体,在妥善安置职工和处理债务的基础上,通过职工收购组建股份制或面向社会拍卖等方式进行出售。哈尔滨第九砖厂为哈尔滨道外区属厂办大集体,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609%,职工全部下岗,经道外区批准拟采取整体出售的方式,筹措改制资金妥善解决职工安置,稳定地推进了整体改革工作。

  ———清算解散。对于不具备改制重组或长期停产、亏损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厂办大集体,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前提下,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产清算,企业解散或依法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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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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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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