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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建言社会管理: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强制度格局

2011年06月07日 10:5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话题缘起

    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将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单独一篇进行系统论述之后,最近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强调要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创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当前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

  社会管理需要公众参与  

    作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国,我国目前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日益引起了党和政府的关注与重视,提上了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事实上,社会管理绝不只是党和政府的事情,就公众而言,社会管理既关系公众,也需要公众参与。唤起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自觉,创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培育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文化,是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容忽视的问题。

  公众是社会管理的主体之一。社会管理的主体是政府、社会组织、公众。政府理所当然是社会管理的主体,特别是在社会管理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政府要发挥社会管理的主导作用,但社会管理绝不可能单独依靠政府来完成,各类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从社会管理的发展趋势来看,“把社会还给社会(组织)”的呼声日高,社会管理需要各类社会组织承担相应的责任。公众参与是社会管理的基础,社会管理幅度的拓展有赖于公众参与,由此决定公众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社会管理是一种“大管理”,社会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不是单一的。而要实现社会管理各主体之间的协调一致,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要求各级党委充分发挥在社会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社会管理的合力,进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能激发社会活力。社会管理的重要目标是促进社会和谐,和谐社会必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激发社会活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和必然要求。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能集中公众社会管理的智慧和力量,调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愿望得到尊重,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动得到支持,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得到发挥,这是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方面。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让公众表达出来,让公众行动起来,社会管理方面的社会活力才能充分显现出来。

  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能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让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决策的过程,有助于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双向沟通与交流,促进公众对政府社会管理政策、服务的了解、认可与支持;让公众参与对政府社会管理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将公众的满意度作为对政府社会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有利于改进政府的社会管理服务,形成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同时,公众在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也能增进对社会组织的了解与信任,有利于增强社会组织运行的透明度,规范社会组织运行,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增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理解与信任,有利于防止和化解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增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协调性;能使党和政府找准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而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社会对抗发生的可能。

  为推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首先,要唤起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自觉。党和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使公众认识到参与社会管理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与责任。强化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唤起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自觉,公众才会真正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其次,要创新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党和政府要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平台和机会,如建立合理化建议制度,让公众提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方案,党和政府采纳、吸收公众的合理化建议;建立社会管理问责制度,让公众参与对政府社会管理绩效的考核和评价;建立利益协调和利益表达机制,让公众参与协调、理顺各种利益关系;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让公众参与社会矛盾的协商与解决。再次,要培育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文化氛围。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意识的培育、参与社会管理能力的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精神的形成,需要相应的文化滋润和文化支撑,党和政府应着眼于培育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文化氛围,通过文化熏陶,培育公众的公民意识、参与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改变公众对社会的冷漠、埋怨心态,让参与社会管理成为公众的生活习惯甚至生活方式。(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陈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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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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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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