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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可适当放宽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条件

2011年06月08日 22: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8日电 中国流动人口已有2.6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近日表示,如认为条件成熟,可适当放宽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的条件,具体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作出规定。

  该负责人近日就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有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在被问及如何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时,该负责人强调,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应当予以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据介绍,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对于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

  在这个基础上,各地应依法组织好流动人口参选。如认为条件成熟,可适当放宽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选的条件,具体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作出规定。

  具体操作中,选举机构要采取多种措施为流动人口参选创造便利条件,如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委员会可以为本地外出在同一居住地的流动人口集体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可将传真委托等方式视为书面委托,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对于已在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选民,经核对资格后,可以不用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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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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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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