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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安厅长:阳光行动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抓手

2011年06月15日 23: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山西公安厅长:阳光行动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抓手
山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司 作 者:张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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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晋中6月15日电(记者 张雷杰)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杨司15日在晋中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阳光行动”现场会上说,“阳光行动”不仅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有力抓手,也是深入推进山西省公安建设和提升公安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

  据介绍,2010年11月,山西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以“争做阳光警察、争创阳光警队、打造阳光警务”为主要内容的“阳光行动”。经过半年时间多,得到了全省公安民警的支持和响应,“阳光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打造出了山西公安的“阳光”品牌,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阳光行动”开展以来,山西各级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许多经验。如晋中市公安机关以民意为导向,以“十个一”社区工作法为依托,建设集评警、征询意见、便民服务为一体的“阳光警务室”,借助网络媒介,搭建“阳光警务平台”,拓展服务为人民的领域等等。

  截至目前,山西涌现出了群众最喜爱的社区民警张世平、恒山脚下最美女交警毛丽、崛围山上最美男警徐中杰等一大批“阳光警察”。

  2011年6月12日,由中国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获奖名单揭晓。山西省“阳光警察”太原市公安局社区民警张世平光荣当选全国十大“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并被公安部、人事部授予“一级英模范”光荣称号;五台县公安局刘兴平、大同市公安局南郊分局王志强也入围了提名奖,被公安部授予“特级人民警察”称号。

  山西省公安厅厅长杨司说,山西省公安系统目前正在进行警务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涉及到六大机制建设:第一,从组织构架为切入,创新警力配置机制;第二,建立了以网上考核为手段,创新绩效考评机制;第三,以绩效管理为核心,创新激励淘汰机制;第四,规范流程为抓手,创新执法规范监督管理机制;第五,以信息研发为主导,创新作战指挥机制;第六,以阳光警务为载体,创新管理服务机制。

  杨司说,目前山西全省公安干警,人人都有责任感,干不好,就面临被淘汰的危险,而且这是根据考评来确定的,干得好就是好警察,干得非常好的就是英模。

  其中,最重要的也就是以阳光警务为载体,创新管理服务机制。“阳光行动”已成为山西省公安的品牌。“阳光行动”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构建和谐警民的关系的目的就是服务好人民群众。

  杨司强调,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不阳光”问题,主要就是“庸、懒、散、腐”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导致队伍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影响公安队伍形象,而且严重制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影响公安事业发展。通过警务制度改革,开展“阳光行动”就是将这些问题加以解决,让全省公安民警的一言一行都在“阳光”下进行。阳光型是一个载体,只要坚定不移的走下去,山西的公安工作一定能走出一条新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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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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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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